2025-11-10
社区活力的要素与测量:基于经验数据的研究
蓝煜昕: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
林顺浩 (通讯作者) :华中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讲师
引用参考:[1]蓝煜昕,林顺浩.社区活力的要素与测量:基于经验数据的研究[J].中国非营利评论,2024,34(02):71-92+310.
【摘要】社区治理要培育居民主体意识、激发社区内生活力已经取得广泛共识,然而社区活力尚无适用的衡量标准,基层治理创新实践也存在以社区社会组织数量片面代指社区活力等简单化倾向,在概念和理论辨析构建社区活力要素维度和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利用80个城市社区和3531份入户问卷的测量数据,通过探索性因子分析提取要素维度,通过德尔菲法进行权重赋值,结果表明,公共意识、自我效能感、社区组织、社区关系网络、社区资源、社区参与构成了社区活力的6个独立要素维度,研究同时获得了一个相对简洁、易操作的社区活力测量工具。
【关键词】社区治理;社区自治;指数;指标体系
一 问题的提出
党的十八大提出“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培育社区居民主体意识、激发社区内生活力已成为当下社区治理体系转型及“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的核心指向之一。“激发社会活力”正如当初经济体制改革“激发市场活力”一样,已成为社会体制改革的方向并融入主流政策话语体系。然而,当前基层社区治理依然存在大量误区,如社区组织培育沿袭行政干预,只看组织数量指标而忽视实质参与,再如基层治理创新繁荣的背后存在大量的“伪创新”(姜晓萍、吴家宝,2021),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社区群众认同和参与积极性。虽然能够明显感受和观察到不同社区之间治理差距,但基于社区的直观感受未必能反映客观全貌,并缺乏强有力的说服力。相比经济领域中衡量地方改革成效和市场化程度的“经济活力”“市场活力”等各类丰富的指数,社会领域的“活力”指向无论在地区、城市还是社区层面都还没有合适的指标体系来进行评价。
尽管国内已有关于社区治理的评估指标体系,但多为综合性的。如社区治理能力指标体系(马建珍等,2016;陆军、丁凡琳,2019)、社区治理绩效评估指标体系(陈光普,2020)等,虽涉及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和居民参与,但对社区作为社会自治空间和社会主体性的核心目标的指向不够鲜明(吴子靖、顾爱华,2019),要素呈现也不完整;此外,既往学术文献中也存在与社区活力意涵相关的概念及指标体系,但这些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涉及社区活力的部分要素,却并不能充分反映社区主体性和内生活力的整体内涵;二是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话语体系适应性不足,难以在政策实践中得到充分应用,从而无法通过测量样本与增进知识积累而得到不断优化。
鉴于此,本文提出“社区活力”概念,尝试回答三个问题:如何理解社区活力?其包含哪些核心要素?如何对其进行测量?本文是一个探索性研究,将在辨析相关理论概念的基础上,构建社区活力的要素维度和指标体系,通过收集社区经验数据,运用因子分析等方法进行检验和修正,提取出社区活力的核心要素,以期获得一个相对科学、易操作的社区活力测量工具。本文构建的新的测量标准与评价角度,在一定程度上能摆脱我国社区治理研究定性分析的局限。
二 社区活力的概念、要素与指标构建
(一)理论脉络与概念内涵
尽管“社区活力”在已有的学术文献中鲜有论述,但“社区”作为“社会”的一个空间或舞台(项飚,1998;何艳玲,2007),或可借鉴“社会活力”概念进行理解和拓展。国外很早就有对“活力社会”(Active Society)(Etzioni,1971)或“动态社会”(Dynamic Society)(Colomy,1992;庞文利、兰景富,1989)等相关主题的探讨,但就其本身来说,“社会活力”是一个本土概念。国内文献有关社会活力的探讨,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以改革开放为时代背景,往往从哲学层面强调人的主体性、能动性和竞争性及其对社会发展的意义,指向的社会活力是以市场活力为核心的社会整体活力(汪健,1993;韩民青,1998;汪业周,2001);第二阶段是在2005年前后,中央提出建设“和谐社会”之后,“社会活力”成为和谐社会建设的基本理论命题之一,强调激发人的创造性,发挥人民的首创精神,是一个包括经济活力、政治活力、文化活力等在内的整体性社会活力概念,并被纳入一个活力与秩序相统一的框架之中(公秀丽,2006;董慧,2008);第三阶段则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阐述“创新社会治理”以来,“社会活力”成为一个更为具体和面向实践的概念,侧重强调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的主体性及其在社会领域(包括社会服务、社会管理等)的参与活力。
梳理社会活力探讨的历史脉络,社会治理理念与实践所呈现的能动性、创造性和适应性等结果表征,可为理解社区活力内涵提供思路,然而这三个性质也不易测量,有必要转向考察那些有利于达成这些结果的、更直观的要素或条件。通过回顾相关概念和指标体系的研究,发现间接衡量社会主体性发挥的指标体系较为丰富,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局限。
其一,源于西方理论价值预设的结构性困境和话语不适应性。如“市民社会”一直是西方社会衡量社会自主性和市民性的关键概念,其中全球市民参与联盟(CIVICUS)开发的“市民社会指数”(CSI),区分了结构、环境、价值、影响4个要素维度(贾西津、孙龙,2008),是目前用于不同国家和地区层面的测量较广泛的一套指数体系,成为观察各国社会发育程度的关键性指标和主要维度。延续市民社会理论路径,有学者基于社会价值观、自由结社、社团合作成长及社会事件所呈现的社会动员和社会认同的机制等要素,得出了中国社会领域已生成自主性的结论(高丙中、夏循祥,2015),但仅是描述性观点,缺乏客观的定量评价。此外,上述指标体系存在话语概念的本土化挑战及指标所涉及的文化倾向性等缺陷,在意识上蕴含自治优先、排斥公权力干预的价值取向,实践中排斥公权力在社区治理中发挥应有作用,其意识与价值脱离了本土治理需求与文化传统。
其二,部分评价体系过于追求指标的全面性与整体性,导致凸显社区自治空间与主体性活力发挥的指引性不够鲜明。如中央编译局课题组提出的“中国社会治理评价指标体系”,有利于达成对城市基层治理宏观评价的目标,其中与社区活力相关的“社会参与”维度虽列举了万人社会组织数量、万人志愿者数量、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支出占公共服务支出比重、居民委员会直选率、居民参选率等9个指标(俞可平,2012),但作为社区层面诸多指标维度之一的“社会参与”,仅仅是作为城市治理中的某些要素呈现,社区主体性的独特意义在城市社会治理的综合目标中被弱化了,同时以社区为研究对象的界限还不够清晰,进而无法为社区活力评价提供有针对性的政策指引。此外,也有学者聚焦于社区层面构建了整体性的指标体系,如马建珍等(2016)构建了包括社区治理结构、治理过程、治理技术、治理绩效等维度的社区治理能力现代化三级指标体系,一定程度上增进了对社区主体性发挥的理解,但由于指标体系的全面性,还无法进一步凸显社区主体与内生活力发挥的互动过程内涵。可以看到,“社区治理结构”“社区参与”“社区组织”等是理解社区活力的重要指标维度,但往往因宏观或整体指标的全面性,而忽视了社区主体性的独特意义,未来仍需进一步聚焦社区主体性发挥。
其三,部分指标体系侧重于某单一要素,碎片化的要素难以充分反映社区主体性和内生活力的整体内涵与有机联系。区别于既往指标从城市基层治理的角度,基于组织视角将社区作为相对独立的主体,较为客观地对促进社区活力的诸要素进行了测量,学者构建了包括社区资源整合能力、自组织网络的结构和发育程度、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以及社区共同体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纠纷调解能力等6个维度的“社区自组织能力”指标体系(杨贵华,2009)。桂勇、黄荣贵(2008)基于本土社区情景,提取了参与地方性社团或组织、地方性社会网络、非正式社会互动、志愿主义、社区凝聚力等8个维度,对“社区社会资本”进行了测量。也有学者进一步对“农村社区凝聚力”等概念进行了测量,构建了社区组织认可参与度、社区公共服务满意支持度、社区成员互助和谐度、社区道德规范遵从认可度、社区归属自豪责任感5个一级指标(陶元浩,2018)。该视角下的要素指标体系,进一步丰富了社区主体性发挥的微观要素,上述指标体系所涉及的社区组织及其成员网络、社区社会资本等核心要素成为社区活力维度构建的重要参考。
总体而言,“市民社会”“社区自组织能力”“社区社会资本”“社区参与”等在意识、结构、资源、参与和机制等社区要素和条件上各具侧重点。尽管所涉指标的价值、层次、视角等有所不同,但若能在明确概念所蕴含的知识性和具备价值指涉性的基础上,注重上述概念体系在中国社区政策话语和治理场景中的应用与内在逻辑,这些指标体系依然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二)要素维度与初步指标体系
将“社区活力”转化为具体可测量的指标,是一项艰巨的探索性工作。“社区活力”是一个复杂的由多面维度构建的有机整体,单个维度只是对整体的某方面的指向。要综合反映和说明社区活力,就需要构建一套具有内在逻辑联系的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笔者借鉴了上述概念框架及其具体维度和指标,并结合长期社区调研的经验观察,在“制度—组织—行为”的逻辑框架下,构建了一个包含意识、结构、资源、机制、参与5个要素维度12个二级指标的“社区活力”指标体系,并初步设计了一个较为完整的测量表(表1)。下面进行简要阐述。
“意识”维度来源于“市民社会指数”最关切的精神内涵,但需扬弃其自由对抗的价值倾向。本文认为“意识”是社区活力的精神要素,是社区居民对自身和社区共同体的主体性认知。指标体系区分了自主意识和公共意识两个方面,二者都是社区居民主体性认知的表现,但又略有不同。自主意识体现的是主体性的个体面向,即社区成员遇到问题时首先对自己负责、依靠自己解决,然后才是依靠社区组织,最后才是政府;公共意识体现的是共同体面向,表现的是在社区公共事务中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
“结构”维度是当前社区治理研究的重要切入点,“国家—社会”二元结构及其互动是社区活力的主体要素,是关于社区社会主体的状态(蔡禾、贺霞旭,2014)。社区活力的激发有赖于居民的互动与组织化,而作为一种组织化代表的社区社会组织是社区治理创新中不可或缺的元素,社区系统的创造性、适应性所依赖的是一个多元而又有机联系的社会组织生态系统。这一维度区分了社区组织和非正式的社区社会网络两个二级指标,而社区组织着重考察社区社会组织的数量和多样性(马建珍等,2016)。
“资源”维度是社会活力的物质要素,是主体得以运转和发挥功能的基础。当前社区自组织资源存在普遍缺乏的困境,这一维度尤为重要(蔡禾、贺霞旭,2014)。社区自组织资源主要分为资金、空间场所和人力资源。其中人力资源则主要由社区带头人、社区志愿者、专业社会工作者组成。
“机制”维度是社区治理中实现社区活力的重要制度要素,是主体性得以发挥的过程保障。社区自组织治理及其可持续性有赖于一套被广泛认知和共享的自组织规则和平台。当新的问题或议题出现时,这样的机制能确保社区适应变化,匹配资源甚至调适社区结构以应对新的情况。依据公共事务产生到治理的过程,区分了议程设置机制和议事机制。
“参与”维度是既有指标体系中的关键要素(杨贵华,2009;陶元浩,2018),既是社区活力的结果,也是社区活跃程度的直接体现。这里将“参与”区分为基于自身兴趣的参与、基于他人利益的邻里互助的参与、基于社区公共利益的参与等三个层次。其中社区公共事务参与区分了议题形成和方案协商两个层次。在此基础上进行经验数据的实证检验,并运用因子分析法修正要素维度和指标体系。
表1 社区活力的指标体系及其操作化

注:*指标代码中Q指来自于问卷的指标,I指来自于社区干部访谈的指标。
**Q11和Q12在操作中均基于问卷中的同一个问题,即列举若干类型组织,请回答者选择本社区内是否听说过(或看到过)这类组织开展的活动。
***Q19和Q20在问卷操作中对意见渠道或表达平台采取列举式,请回答者选择是否听说过。
需要说明的是,本研究最初设计的操作性指标尽可能全面,本表呈现的部分已经删除了那些在后续测量过程(包括入户调查问卷和社区干部访谈)中数据可得性差或被访者理解偏差较大的指标。
三 测量方法与数据来源
(一)测量与修正方法
1.指标的操作化与数据收集方式
主要通过社区入户发放调查问卷和针对社区居委会负责人的结构化访谈获取研究数据,指标操作化及编码取值方式见表1。“社区活力”是社区层次的属性,数据分析将以社区为单元进行,借鉴既有研究的处理经验,指标体系中涉及居民意识、参与以及社会网络等方面大多数指标的数据,需要通过收集和汇总个体层次的数据来获取(Onyx & Bullen,2000)。社区组织、空间资源、治理机制等方面,更适合直接通过关键人物访谈收集社区层面的数据。考虑到指标体系的未来应用场景,数据收集方式不宜太复杂。为此,本研究将社区组织、空间资源等指标的测量设计成问卷验证题目。如关于社区社会组织的数量、规模和多样性,通过社区居民问卷对不同类型社区社会组织的知晓率或参与率来间接衡量;意见收集、意见表达等机制也采取类似方式来衡量。入户调查问卷依据楼栋分布情况进行分层抽样来保障代表性,每个社区40~60份有效问卷。实际的操作过程表明,社区居委会负责人的访谈存在一定障碍,缺失信息较多,信度亦不易保障。因此结合实际获取的数据情况,本文主要依靠社区问卷数据进行分析。
2.要素提取与指标体系的修正
基于理论初步构建的要素维度和指标体系,可能存在不合理或指标之间意义不独立等问题,需要通过实际测量和经验数据来修正。本研究采用探索性因子分析法来提取要素维度,并结合数据收集中的可操作性和信度对一些指标进行取舍。因子分析法的主要目的是从一组具有相关性的操作性指标中提取出共性因子,从而更好地理解操作性指标之间的内在联系,指导更科学的要素维度划分并简化指标。本研究的因子分析采用主成分法,先后调整指标数量进行了多轮探索性因子分析。
3.信度、效度检验与维度的权重赋值
研究采用因子分析中常用的克朗巴哈系数(Cronbach’s α)对修正后的测量指标进行内在一致性的信度检验;通过考察指数与入户问卷中社区评价相关的几个问题(可在一定程度上表征社区治理绩效)的相关性来初步检验指数的效度。通过因子分析得到的指标体系还需要对各个要素维度赋予权重,从而计算社区活力的最终得分,本研究采取德尔菲专家法对因子分析提取的最终维度进行权重赋值。
(二)数据来源与样本情况
本研究于2018年7~9月在全国范围内选取了83个城市社区进行测量。社区界定为以一个居委会辖区为界的行政性社区,选择标准如下:(1)常住人口不超过3万人(1万~2万人为宜),社区成立时间在5年以上;(2)避免选择异质性太强的社区,如一个社区包含多个在居民阶层、小区环境等方面截然不同的小区;(3)同一个城市选择3~6个社区,直观上拟选取样本社区在治理水平或社区公共生活活跃度上应该体现出区分度。最终获取了80个社区的有效数据,这些社区的大致分布为:华北22个社区、华东15个社区、西北13个社区、中部6个社区、西部24个社区。社区的人口规模差异较大,社区人口平均规模13263人,80%的社区样本人口规模在4132人至29525人之间。
共回收80个社区有效入户问卷3531份,受访对象的性别、年龄、婚姻状态、居住状态和在社区的居住时长见表2。受访对象年龄分布较为平均,以社区业主或业主亲属为主(82%),男性占44%,女性占56%,居住年限分布总体均衡,超过10年的比例较高,占34%。在访谈部分,80个社区中有74个社区通过社区居委会主要负责人或工作人员获取不同程度的信息。
表2 问卷样本特征描述(N=3531)
单位:人,%

四 数据分析与结果
(一)探索性因子分析与指标修正
对表1中29个项目进行多轮因子分析,多次指标筛选及精简最终确认指标,原则如下:(1)保留在多轮探索中比较稳定、意义比较清晰的指标,删除负载分散、意义不明的操作指标;(2)当同一维度操作性指标较多时,删除一些因子载荷较小的指标,保留适中数量的问题;(3)在保障意义不遗漏的情况下,删除数据质量不高(获取难度较大)的操作指标。本研究比较了多轮因子分析的结果,其中三轮有代表性的分析基本参数比较见表3。
表3 三轮因子分析的基本参数比较

注:* KMO检验为抽样适合性检验( Measure of Sampling Adequacy),KMO值越接近于1,则意味着变量间的相关性越强,原有变量越适合做因子分析。
结合上述基本参数和旋转负荷矩阵反映出来的指标归类及其意涵,最终选取了第三轮因子分析的22个指标,其旋转负荷矩阵见表4。上述指标筛选简化过程如下:首先,删除基于访谈数据的三个指标I1、I2、I3。理由是,第一,与第二轮因子分析相比,加入这三个指标KMO值会降到0.6以下,表明这几个操作性指标降低了变量之间的相关性,使因子分析的适用性降低,这可能与基于访谈的数据质量不易控制有关;第二,因子解释存在含混之处,如第一轮因子分析结果表明I1在因子间存在交叉负载,潜在概念意义不清;第三,指标负载的含义在一定程度上可被其他指标替代,同时出于指数应用简洁性考虑,宜删除。其次,删除Q26、Q2和Q19。在第一、二轮因子分析中,Q26均存在交叉负载,潜在意义不清晰;Q2、Q19在第二轮分析中的负载情况也不明晰,在第3个因子上有其他更好的变量替代。最后,删除指标Q1。Q1在第一、二轮分析中的因子负载变动较大,同时有较多其他替代的操作性指标。
表4 第三轮因子分析的旋转负荷矩阵

注:* 因子提取方法为主成分分析法,旋转方法为Varimax with Kaiser Normalization。
经过上述简化步骤,结合特征值大于1的标准和碎石图,共提取出6个共性因子,可解释75.843%的变异(表5)。由负荷矩阵可以看到,22个操作性指标的负荷结构比较清晰,6个因子理论含义也比较清楚。测量指标的变量共同度多数大于0.7,表明因子分析对原始信息的提取比较充分。根据保留下来的测量指标对6个因子的意义进行判断,认为6个因子即代表新的6个要素维度,分别命名为:因子1-公共意识(Q6~Q10)、因子2-社区参与(Q17、Q21~25)、因子3-社区关系网络(Q13、Q14、Q16)、因子4-自我效能感(Q3~Q5)、因子5-社区组织(Q11、Q12、Q20)、因子6-社区资源(Q15、Q18)。修正简化后的要素维度及具体指标见表6,具体意涵在后文讨论。
表5 第三轮因子分析各因子的变异解释比例

表6 修正后的要素维度和指标体系

注:* 社区活力指数(CVI,Community Vitality Index)计算方法:各维度内指标得分进行标准化后取均值,加权后相加得出CVI,最终为被测社区的相对得分和排名。
(二)信度与效度检验
对修正后的6个维度测量指标进行内在一致性的信度检验,结果显示各个维度标准化的Cronbach’s α系数均大于0.7(表6),表明各个维度内的测量指标内在一致性较好。由于采取的是主成分分析法,因子之间不存在相关性,表明6个维度的意义相互独立。
效度检验则需要考察指数是否真正地反映了一个社区的活力。整体而言,一个社区越是有活力,该社区的治理绩效就会越好,社区居民对社区的总体评价就会越高。因此,通过考察指数与社区评价相关的几个问题的相关性来初步检验指数的效度。首先,计算每个社区的社区活力指数得分,此处先根据因子分析直接得到的因子得分及其变异解释比重(相当于权重)来计算社区活力综合得分。根据因子分析产生的得分矩阵计算出每个社区在6个因子上的得分,再根据每个因子对变异的贡献率与6个因子总贡献率的比值进行加权,可得出社区活力的综合得分。对于第i个社区,k个因子下的综合得分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Fj为因子j的得分,Conj为因子j的变异解释的贡献率,ConT为k个因子总的解释率,在本研究的情况下,ConT=75.843。
其次,将计算出的社区活力指数与“本社区有生机、有活力、欣欣向荣”(对社区活力的直接表达)、“我喜欢我住的这个社区”(代表对社区的总体满意度)、“本社区居民凝聚力强”(代表社区凝聚力)、“本社区邻里关系总体来说还算和谐”(代表社区秩序)这几个居民评价得分进行相关性分析,结果表明均存在比较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图1)。对相关性的解读必须非常慎重,尤其要区分变量之间的独立性,也即绩效或满意度评价不能是社区活力测量指标的同义反复。仔细对照社区活力测量指标与上述评价表述,彼此非同义反复,指标体系的效度可以得到初步验证。




图1 社区活力综合得分与社区评价的相关性呈现
(三)德尔菲法确定指标权重
通过因子得分与变异解释比重计算综合得分并排名的方式在实践中广泛运用,但这种方式也存在疑问(王学民,2007)。为此,采取德尔菲专家法对提取的6个维度进行权重赋值。由于6个维度内部的指标一致性较好,仅对公共意识、自我效能感、社区组织、社区关系网络、社区资源、社区参与6个独立的维度本身所代表的意涵对于社区活力的代表性进行权重赋值,而维度内的操作性指标求均值即可。
选取10名对城市社区治理、社区发展议题非常熟悉的专家,包括5名研究者和5名资深实践者。专家们对6个维度的重要性进行独立打分,打分范围为1~5,最小刻度0.25,最终权重计算结果亦呈现在表6中(权重总和为1)。10位专家第一轮打分即通过了Kendall协调系数W检验,取得了一致性较高的权重赋值。Kendall协调系数W检验是一种非参数检验方法,其基本做法是由n个专家对k个观察对象或观察指标进行评分,然后检验n个专家的评价结果是否具有一致性(程琮等,2010)。本研究Kendall-W检验p值为0.047,在95%的置信水平上通过了检验。对各个维度标准化后的指标得分求均值,再根据权重可综合成最终的社区活力指数得分。将本研究80个社区的社区活力指数得分与前述因子分析综合得分进行相关性分析,二者相关系数高达96.9%,指标权重赋值的合理性得到双重验证(原图备索)。
(四)讨论:修正后的要素维度与指标体系
修正后的指标体系将最初的5个要素维度12个二级指标29个操作性指标简化为6个相对独立的要素维度和22个操作性指标(表6),并完全基于问卷调查获取数据。6个独立维度的权重赋值结果表明,社区资源的重要性相对较低,而社区参与和公共意识的权重最高。对比最初的操作性指标体系(表1),有如下讨论。
(1)原“机制”维度未保留。一方面,由于先前设计的数据获取方式过于复杂且不易操作,如“议事会等议事平台运作频率”需要访谈关键人,且范围和标准不易界定和操作。另一方面,因子分析表明原“机制”维度中的部分指标与“结构”维度中的“社区组织”存在较大相关性,例如“社区意见表达平台”与社区社会组织的活跃度、多样性明显相关;在某种意义上,社区议事会、社区微信群等网络平台既是社区表达、协商“机制”的体现,也可以认为代表一种社区进行组织的“结构”形态。因此,“机制”在一定程度上被其他维度消解,同时也不排除部分意涵在本研究中未能被有效测量。
(2)原“意识”维度分解为“公共意识”和“自我效能感”两个维度。“公共意识”维度测量一致性较好,而“自主意识”的指标经过精简后,剩下的三个指标用“效能感”来替代更符合指标实际意涵。自我效能感是指对自己或自组织的行动能在多大程度上带来改变的认知。效能感的提出非常具有现实意义,可以从社区(居民)主体性发挥的行为模型(图2)来理解。通常,个体或自组织的行为基础包括动力(意愿)、能力和权力(权利)三个基本要素,其中,动力(意愿)来源则可能包括利益、责任和情感。计划行为理论认为,从动力到真正产生行为还需要主体对自身能力和权力的判断,而这种判断往往基于过去的经验。本研究的测量未能覆盖这个模型的所有要素,原有指标框架的“自主意识”和“公共意识”在这个框架中主要集中于社区成员所体现的社区公共事务的主人翁意识,侧重于社区自组织的动力、意愿层面,而新体系的“效能感”更侧重于图2中的能力、权力要素及行为结果的反馈机制。因子分析帮助提取出效能感这一独立的维度,即这一维度的得分在社区之间表现出明显的差异,表明它比被删除的两个“自主意识”指标Q1与Q2更重要。

图2 一个社区居民主体性发挥的动态行为模型
“效能感”对于社区居民主体性发挥的重要性也已经在实践中得到充分验证。目前很多社区都建立了社区议事会、民生会等社区协商机制,但相当一部分只是做表面工作而未落到实处,出现“议而不决”或“决而不行”的普遍情况,由此造成的自我效能感不足极大地挫伤了社区居民自我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积极性。换言之,社区居民自组织的效能感越强,表明社区社会主体性发挥的程度越高,因为效能感往往是由过去的经验来塑造的。
(3)原“资源”维度中“社区领袖/骨干”指标与“社区网络”“社区参与”相关度高,被调整到其他维度。“本社区您认识的、热心社区公共事务的社区居民带头人数量”被调整到“社区网络”维度,主要反映的是社区中个体的关系结构而非社区领袖的数量;“本社区中您认识的社区志愿者/义工数量”被调整到“社区参与”维度,表明居民的社区参与主要依托于志愿者团队开展。当然,也有可能原指标存在缺陷,未能很好地反映社区带头人或领导力资源的丰富程度。
(4)原“参与”维度的指标未能区分兴趣类活动参与、邻里互助参与和社区公共事务参与,表明三类参与具有高度相关性。通常认为,兴趣类参与更多反映个体性,而互助和公共事务参与有更强的公共性,但因子结果表明不同类型的参与是有共性的,兴趣类活动的参与也有可能促进公共事务参与;或者社区参与代表的更多是个体社会交往的偏好,而非基于责任感、意识层面的为私或是为公。实际上,“社区参与”本身带有一定政治意涵,往往从西方公民参与理论中寻求理论支持,将社区参与看作实现社区自治与促进市民社会发育的有效途径(杨敏,2005)。本文尝试提出的“社区活力”则是一个更具有包涵性的词语,虽然也强调社区参与是社区活力的关键所在亦是结果,但也并不忽视社区(居民)可通过与政府体制及其合作供给来实现社区发展,正如指标所言,社区参与的三种类型均是社区活力的重要体现,不仅限于社区公共事务参与抑或社区政治参与。
五 结论与讨论
伴随社区建设或社区治理等话语体系的兴起,社区舞台不应仅限于社区治理主体间结构的应然讨论,也应关注社区多维要素嵌入和互动的实践基础(蓝煜昕,2021),以期社会被生产出来并使其运转起来(吴月,2020;吴晓林、谢伊云,2020)。在广阔的社会体制改革领域,社区活力虽已成为核心话语却尚无适用的指标体系,客观呈现与评价这种互动和作用给社区带来的治理成效,这正是本文关注社区活力的理论和实践出发点。在社区活力的相关理论脉络与概念比较的基础上,利用全国80个社区的经验数据,采用探索性因子分析和德尔菲法等分析方法,主要结论和可能贡献如下。
首先,社区活力可界定为社区治理与发展中社区内生力量的主体性发挥程度,最终体现为社区自组织处理社区公共事务的能动性、创造性以及社区成员共同应对环境变化的适应性。社区活力概念的提出,试图转换既往政社结构二元对立视角,从系统角度提供了评价社区治理发展的新思路。可见,社区活力是一个价值中立的概念,与市民社会相比,社区活力回避了与政策话语、治理情境不适应的窘境。同时,社区活力是一个有机整体的概念,相对于社区社会资本、社区参与、社区自组织等概念,社区活力对社会主体性发挥表达得更丰富和协调。此外,社区活力还是一个相对独立的概念,区别于既往指标体系中将社区纳入城市基层治理的综合体系中进行考量,社区活力凸显了社区相对独立的共同体身份。
其次,社区活力包括公共意识、自我效能感、社区组织、社区关系网络、社区资源、社区参与等6个独立要素维度。其中,公共意识指社区成员在公共事务中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自我效能感指社区居民对于是否能自我组织起来以及社区参与是否有用的认知;社区组织指社区社会组织、自组织的活跃度和多样性;社区关系网络指社区成员个体之间的交往联系程度;社区资源指社区公共空间多少、社区可动员的资源的丰富程度;社区参与指社区居民在社团活动、社区互助以及社区公共事务方面的实际参与程度。与既往指标维度相比,不仅挖掘出在社区主体性发挥中的重要要素,“社区活力”还提出了一些新的要素,看到一些被忽视的东西,如社区关系网络、自我效能感等颇具现实意义的要素维度,这为社区治理实践提供了更微观的经验借鉴。
最后,“社区活力”不是一个笼统的概念,对其研究与评价不能停留在一般性描述层面,必须进行具体化和操作化的实证研究。既往研究往往运用单个城市地区或少量社区的数据,本文基于全国83个社区的经验数据,运用因子分析等工具对指标体系进行修正、优化,确认指标意涵并简化,优化过后的指标体系意涵更清晰,可操作性增强。在实践层面,“社区活力”概念及其测量旨在为基层社区治理工作提供一个评估和诊断工具,使之更符合社区治理体系与能力现代化的方向,同时也期待通过推广评估,广泛传播培育社区主体性、激发社区内生活力的社区治理理念。在研究层面,“社区活力”概念框架和测量指标,可作为因变量探讨社区活力差异的影响因素和作用路径,如数字化转型、党建、社区空间更新与社区活力的产生机制等前沿研究,亦可讨论“社区活力”作为自变量对于社区发展与治理绩效影响等研究,如对于乡村振兴、基层民主协商等社区政策执行的影响。
当然,本文属于一个探索性研究,仍存在不足与局限。本研究试图为研究者引入一个有价值的概念,不排除基于理论和逻辑的部分要素未能得到有效测量,指标体系还有赖于在未来的应用中进一步完善。未来的研究需要使社区活力指标体系在应用中不断完善,并逐步积累相关测量数据。在样本抽样方法上,受客观条件限制,未能完全采取非随机抽样方法,可能会对结论的信效度产生一定影响。
*参考文献和注释详见原刊。
*论文已同步上传中国知网,欢迎下载原文阅读。
(来源:清华大学公益慈善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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