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02
8月30日上午,由新华网联合中国慈善联合会共同举办的“公益中国九人行——‘中国式’慈善信托的机遇和挑战”大型融媒体互动访谈栏目完成录制。
《慈善法》9月1日正式实施。《慈善法》规定,信托公司和慈善组织可以作为慈善信托的受托人。慈善信托来临,各方将如何应对?录制现场,慈善组织和信托公司代表及行业专家从自身的角度谈起,共同探讨“中国式”慈善信托的机遇和挑战。中国慈善联合会副秘书长刘佑平分享了他对慈善信托的看法,表示中国慈善联合会将为推动慈善信托发展做出更多努力。
关注行业生态 推动良性发展
2001年《信托法》颁布之后,有不少信托公司在公益信托领域不断探索,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公益信托并未迎来蓬勃发展。
“这些《慈善法》颁布之前的探索为慈善信托积累了很多的宝贵经验。”刘佑平评价。
9月1日,我国首部《慈善法》正式落地。《慈善法》明确规定,慈善信托属于公益信托,慈善信托被赋予明确的法律地位。目前,多家有着公益信托实践经验的信托公司纷纷紧锣密鼓布局慈善信托事业。
“信托公司参与慈善,对慈善行业是一个利好消息。”刘佑平表示,慈善信托落地后,将成为社会公众参与慈善事业的重要载体,未来慈善行业和信托行业生态都可能因此发生很大变化。
“作为慈善行业的枢纽性组织,中国慈善联合会将联合各方,着力促进优化行业发展环境,激发行业发展活力,推动我国慈善事业良性发展。”
发挥纽带作用 成立慈善信托委员会
刘佑平透露,目前中国慈善联合会正在筹备成立慈善信托委员会。慈善信托委员会将由慈善组织、金融机构和专业工作者共同参与,旨在促进慈善信托在我国的应用与普及,为社会力量参与慈善事业提供更畅通的途径,推动慈善事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在未来,慈善信托委员会将搭建多方沟通合作平台,建立慈善信托行业智库,为政府主管部门和行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加强行业规范建设,完善慈善信托行业标准,推动行业自律;开展相关培训并引导和推动慈善信托实践。
目前慈善信托还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阶段,但必将为慈善行业开辟一片新天地,刘佑平表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信托公司和慈善组织可以大胆探索,百花齐放,为中国的慈善事业营造一个全新的生态圈,推动慈善信托这个新生事物在中国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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