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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学一做”党员领导干部不能“灯下黑”

2016-09-20

“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是当前党内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众多党支部和党员对“两学一做”科学规划,积极推进,取得了较好的学习效果,但是在活动开展的同时,要注意,“两学一做”党员领导干部不能“灯下黑”。

正如达勒维耶所说:“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党员领导干部作为一个科室或一个单位的具体负责人,具有天然的榜样属性,普通党员会下意识的将党员领导干部看做是整个“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标杆和晴雨表。人不率,顺不从;身不先,则不信。党员领导干部是基层“两学一做”的直接部署者和执行者,不能只做要求的提出者,更应当成为“两学一做”的排头兵,坚决做到“正人先正己”,不给其它党员“偷懒”和“逃避”的机会,党员领导干部“两学一做”不能“灯下黑”。

党员领导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做到以身作则。要深刻认识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没有“旁观者”。领导干部也要认识到自己党员这一身份,意识到对自身开展再学习、再教育的重要性。不能因为领导干部这一身份,就只愿意做“指挥者”,不愿做“践行者”。常言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如果党员领导干部对本地区、本单位的“两学一做”相关要求都不能做到,更何谈推动周边党员在“两学一做”中更进一步。不仅要做到基本要求,而且党员领导干部还要做到不混日子、不打折扣,深学真做,让身边的党员“口服”更能“心服”。

党员领导干部要把自己提出来,做到以上率下。党员领导干部是学习教育的“对照表”,正所谓“楚灵王好士细腰,故灵王之臣,皆以一饭为节,胁息然后带,扶墙然后起”,上行下效,上者行正,则下者影直。在“两学一做”的学习教育中,要紧抓党员领导干部这一群体,把党员领导干部单独提出来,提出更高标准和更严要求,只有做好党员领导干部这张对照表,才能将“两学一做”的标准和要求深入基层党员中间。

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工作严起来,做到学做实效。“两学一做”基础在学,关键在做。“两学一做”不论开展方式如何,都不能离开学和做这两个中心点,坚决避免自己所在党组织牺牲学习教育实效,只顾图新鲜、玩花样。在“两学一做”当中,领导干部要在本地区、本单位树立“追求实效”的导向,建立严格的学做标准,在学习教育中对玩“花架子”的做法及时纠正喊停,始终力求做到扎实苦学、为做而学、为实效而做,让“两学一做”处于严实轨道之上。

“两学一做”需要对党员严要求,更要对领导干部高标准。在“两学一做”中,党员领导干部要认识到自身的特殊作用,把自己置于学习教育的大熔炉中,更要把握学习教育的节奏,切不可抽身于外,造成“灯下黑”的恶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