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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客沙龙丨2018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培训

2018-11-01

11月1日,中国慈善联合会和首都公益慈善联合会共同举办了主题为“2018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培训”的活动。中国慈善联合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刘福清、副秘书长刘佑平、秘书长助理陈冬青、张晓青出席,60名慈善行业从业人员参加了本次活动。

沙龙邀请了民政部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管理服务处副处长张成刚就如何做好社会组织评估进行全面讲解。

授课导师:张成刚

张成刚副处长首先就《国家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中的评估对象、评估内容及评估机构、具体安排以及有关要求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

随后,在社会组织申报方式上,张成刚指出,为减少社会组织负担,从2014年开始只需要网上填写《社会组织评估申报指引》,经过资格审查打印盖章后提交给评估机构,不再提交其他评估材料,也可采取现场准备评估材料方式。而现场评估资料要保证其提供的真实性、全面性、针对性和条理性,并且掌握好业务活动材料的时间跨度。例如:首次评估可以追溯到组织成立时,二次评估可扩展至五年。

2018年度评估标准进行了调整,突出规范性、减少了基础条件峰值,调整内部治理分值,主要增加财务管理分值(如基金会230分增加到255分)、党建指标分值(40分到50分)。

张成刚对基金会评估的流程与细节做了介绍,就基金会评估的集中性问题进行阐释详解,并从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社会评价四方面重点讲解了评估指标体系及评分细则。

在基础条件方面,特别提到理事长产生,章程制修订理事会纪要详细不能丢失;住所要及时变更;理事监事变更要及时备案;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健全等。

在内部治理方面,特别提到理事会要构成合理;会议纪要详细并由出席理事审阅、签字;决策事项符合章程规定;档案保管详细规范;要明确非现金捐赠公允价值方式;重大投资事项以及关联交易决策要合法合规、合乎程序。

在工作绩效方面,特别提到捐赠收入、公益支出、公益事业支出比例、管理费用支出比例要合法合规;在项目运作管理方面要重点阅读《慈善法》、《关于规范基金会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基金会专项基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

社会评价工作是社会组织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该项工作将由第三方机构实施。今年社会调查工作不再需要提供通讯录将采取由参评单位组织相关对象配合第三方机构在线填写评价意见的方式进行(具体形式将另行通知)。

最后,张成刚副处长还回答了部分学员的提问。

提问:“在评估指标中,如果机构不涉及此项指标的话,得分情况如何计算?是满分还是零分?”

回复:“要以专家组开会认定是否涉及到此项指标,如果确实不涉及则给总分的80%”。

提问:“关于捐赠协议有些捐赠人不想签订协议是否符合要求?”

回复:“关于捐赠协议是否签订,主要考察协议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不强制性要求其捐赠人签订。”

2018年度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已经全面开始,我们希望更多的全国性社会组织向国家社会组织管理局申请参加评估,进一步提高机构的治理能力和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