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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之声(2021年6月 总第32期)

2021-07-08

【热点聚焦】

《“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对慈善事业提出多项任务

6月18日上午,民政部举行《“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专题新闻发布会。《规划》由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印发,共6章35节。其中,第三章“全面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助力国家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部署了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完善现代社会工作制度、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健全志愿服务体系等方面任务。

《规划》对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提出三方面主要任务:

一是要积极发挥慈善在第三次分配中的重要作用。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修改工作,出台关于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进一步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制度同慈善事业制度有机衔接,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保障改善民生中的积极作用。鼓励和支持慈善力量积极参与重大国家战略实施。健全慈善力量参与应对突发事件的体制机制。

二是要鼓励慈善组织和慈善信托发展。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激励扶持政策落地实施,协调有关部门完善税收等优惠政策,探索建立慈善行为记录和激励机制,鼓励发展慈善组织和慈善信托。健全慈善表彰制度,鼓励社会公众、民营企业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加强慈善组织培育,完善内部治理机制和行业自律,提高行业公信力。优化完善慈善组织登记认定、年度报告、信息公开、公开募捐资格管理等制度,加强慈善活动监督,规范慈善主体行为,保障慈善财产合法使用。畅通慈善领域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检查力度,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要规范发展互联网慈善。健全促进互联网慈善发展的政策措施和监管体系,加大互联网慈善支持引导力度,激励互联网慈善模式创新、业态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督促指导互联网募捐平台透明化、规范化发展。

中共中央、国务院: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布了《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意见》明确,要建立健全回报社会的激励机制。鼓励引导高收入群体和企业家向上向善、关爱社会,增强社会责任意识,积极参与和兴办社会公益事业。充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事业,完善有利于慈善组织持续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畅通社会各方面参与慈善和社会救助的渠道。探索各类新型捐赠方式,鼓励设立慈善信托。加强对慈善组织和活动的监督管理,提高公信力和透明度。落实公益性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完善慈善褒奖制度。

民政部鼓励全国性社会组织参与援藏援疆工作

6月25日,民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性社会组织援藏援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要求,全国性社会组织要主动与西藏、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涉藏工作重点省等受援地区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联系对接,询问帮扶需求、通报工作进展,寻求帮助支持、接受监督管理。

《通知》提到,民政部将实施“情系西藏、与爱同行--全国性社会组织援藏行动”和“情暖天山、大爱无疆--全国性社会组织援疆行动”,鼓励全国性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将于7月下旬组织参与“援藏行动”的部分全国性社会组织到西藏进行现场对接;9月中旬组织到疆对接。

《通知》强调,各全国性社会组织要严格依法、依规、依章程办事,不得以援藏援疆之名,行乱收费、乱评比、违规募捐等牟利活动之实;不得与假借援藏援疆名义从事违法勾当的非法社会组织勾联。(中国社会组织动态)

 

【政策速递】

财政部、税务总局两部门发布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公告

6月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企业或个人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用于符合法律规定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准予按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公告》明确,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有效期为三年。群众团体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是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条件;二是县级以上各级机构编制部门直接管理其机构编制;三是对接受捐赠的收入以及用捐赠收入进行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且申报前连续3年接受捐赠的总收入中用于公益慈善事业的支出比例不低于70%。(财政部官网)

民政部:加强全国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规范管理

6月7日,民政部发布《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规范管理的通知》。

《通知》规定,各全国性社会团体可以根据本团体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自行决定设立、变更和终止分支(代表)机构。但不得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不得在分支(代表)机构下再设立分支(代表)机构或者以学组、工作组、志愿服务队等名义变相设立分支(代表)机构,不得为分支(代表)机构制作和颁发法人样式登记证书。

《通知》明确,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是社会团体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得开设银行账户,不得另行制定章程,不得以“中心”、“联盟”、“研究会”、“促进会”、“研究院”等容易与各类法人组织相混淆的名称命名。(民政部官网)

三部门:开展2021年度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抽查

近日,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印发通知,部署于2021年6月至12月期间,对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问题开展专项清理整治。通知明确,将对强制或变相强制入会并收取会费、只收取会费不提供服务、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强制会员单位参加各类收费活动等15项社会和企业反映强烈的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问题进行清理规范和专项整治。(民政部官网)

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捐赠等方式支持军人权益保障

6月1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该法明确,国家鼓励和引导群团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依法通过捐赠、志愿服务等方式为军人权益保障提供支持,符合规定条件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等政策。(新华社)

《医疗保障法(征求意见稿)》:鼓励社会慈善捐赠支持医疗保障事业发展

6月15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公布《医疗保障法(征求意见稿)》。其中,第二十二条明确,国家鼓励社会慈善捐赠支持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筹调动慈善医疗救助力量,支持医疗互助有序发展。慈善医疗救助款项筹集及使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中国政府网)

 

【行业动态】

王爱文副部长出席清华大学“第三次分配”研讨会

6月15日,民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爱文出席由清华大学举办的“第三次分配”研讨会。王爱文认为,第三次分配的提出和写入“十四五”规划是理论上与制度上的重大突破。第三次分配涉及政府、市场、社会等多方主体,需要经济政策、社会政策与道德建设共同发力,需要注重研究把握三方面关系:一是研究把握收入分配与财产分配的关系,在落实现有财税优惠政策的同时,进一步引导和鼓励财产性捐赠;二是研究把握企业捐赠与个人捐赠的关系,进一步调动广大公众参与慈善的积极性,提高个人捐赠在社会捐赠总额中的比例;三是研究把握慈善组织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的关系,促进慈善组织量质齐增,不断提升职业化专业化水平、社会公信力和参与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持续推进慈善项目、机制的创新。(民政部官网)

179亿港元!王兴捐出10%美团股票做公益

6月3日,据香港联交所披露的资料显示,美团CEO王兴签订股票转让计划,将其个人持股的10%约5731.9万A类股转为B类股,并将此部分B类股注入王兴基金会(注册地:开曼群岛),将专门用于推动教育与科研等公益事业。按6月2日美团收盘价311.8港元计算,这笔股票捐赠市值约合179亿港币。资料还显示,王兴已于3日完成了约935万股(市值约合29亿港元)的公益捐赠。(人民网)

张一鸣捐赠5亿元 设立芳梅教育发展基金

6月22日,字节跳动创始人张一鸣向家乡福建省龙岩市捐赠5亿元,设立“芳梅教育发展基金”,用于辅助全市教师进修、支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改善教育信息化教学环境、设立奖教金以及资助学生宿舍楼等基础设施建设。(福建日报)

湖南爱眼公益基金会向“光明工程”捐赠1亿元 助力乡村振兴

6月5日,中国扶贫志愿服务促进会举办“光明工程•白内障复明”项目座谈会。爱尔眼科在会上宣布,继2020年在“光明扶贫论坛”上捐赠1亿元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后,将通过湖南爱眼公益基金会再追加1亿元,帮助白内障患者特别是农村患者消除病痛,助力乡村振兴。(公益时报)

“智慧助老”公益行动将在15个城市开展

6月10日,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就做好2021年“智慧助老”工作发出通知。通知提到,在全国老龄办、中国老龄协会指导下,中国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学会、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滴滴公益基金会共同发起“智慧助老”公益行动。这一行动将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杭州等15个城市招募2万名骨干志愿者,组建“智慧助老”志愿服务队,针对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开展培训,为广大老年人提供帮助。(北京日报)

北京冬奥文化公益平台正式上线

6月23日,北京2022冬奥文化公益平台正式上线。平台由北京冬奥组委文化活动部和市场开发部主办,阿里巴巴公益和中国扶贫基金会承办。平台将号召公众通过走路、跑步等运动方式认捐步数,为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乡村学校修建跑道,改善当地学生的体育锻炼条件。活动时间为2021年6月23日至2022年1月初,大众可通过手机淘宝搜索“北京2022”进入平台参与。(光明日报)

 

【地方速递】

《湖北省慈善条例》9月1日起施行

日前,湖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湖北省慈善条例》,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应急慈善活动纳入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健全慈善领域应急预警响应机制,提升突发事件应急慈善活动的效率和水平;应建立应急慈善物资调度机制,动态发布有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可根据需要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慈善组织、相关企业以及其他社会力量运用专业化方式,开展应急慈善捐赠物资的装卸、仓储、运输、分发等工作。(潇湘晨报)

《广州市社会组织发展“十四五”规划》发布

6月15日,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发布《广州市社会组织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明确了今后五年社会组织发展的基本原则、主要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规划》提出,到2025年底,广州获得3A及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达到790个,建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数量达到1600个,社区社会组织达到3万个,新成立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率达到100%,社会组织信息公示率达到100%。(深圳特区报)

《广州市慈善促进条例》出台

近日,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正式公布《广州市慈善促进条例》,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提出,民政部门应当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定慈善人才培养和引进政策,建立慈善人才库,培养和引进慈善事业发展所需的理论研究、资金劝募、项目实施、专业服务和宣传推广等人才;会同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加强对慈善从业人员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每年为本市的慈善从业人员提供一定学时的免费教育和培训。鼓励高等学校、中职学校和科研机构建立慈善人才培养和培训基地。(羊城晚报)

海南省将优先培育具有乡村振兴功能的社区慈善组织

日前,海南省民政厅印发《海南省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方案》明确,海南省将重点培育发展家庭服务、养老服务、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等领域的社区社会组织。优先培育具有乡村振兴功能的社区慈善组织,鼓励发展特殊群体救助、环境保护、公共卫生等社区慈善组织。(人民政协网)

宁波推出浙江省首个“慈善+社工”平台

6月22日,宁波市雅戈尔•甬尚慈善社工服务中心正式开业,这是浙江省首个“慈善+社工”平台,也是宁波市慈善总会开办的第8家慈善实体。该中心旨在成为服务慈善组织的平台、策划慈善项目的基地、传授慈善知识的学校和展示慈善文化的窗口,为宁波市的慈善组织、爱心企业、政府部门提供更加精准的服务。(宁波晚报)

 

【机构动态】

中慈联举办2021年第一期慈善资产保值增值投资培训

6月17日,由中国慈善联合会主办的“2021年第一期慈善资产保值增值投资培训班”在上海举办,旨在帮助慈善组织管理者及相关从业者准确掌握相关法律法规,防范投资风险,提升保值增值能力。来自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44名慈善组织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参加。

培训为期2天,课程内容涵盖第一议题、宏观经济与大类资产配置、慈善组织资产配置方式和投资策略研究、慈善财产投资法律法规环境与内部制度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