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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两会慈善之声

2024-03-06

孙达:应优化与完善公益性捐赠税收优惠政策

(全国政协委员、中华慈善总会党委书记)

孙达认为:我国慈善捐赠的总额虽有所增加,但总体规模依旧较小,人均捐赠额较低,社会捐赠文化氛围还不浓厚。此外,我国对慈善捐赠的激励政策也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不足。

他建议:着力营造人人知善、人人向善、人人行善的社会文化氛围;加大慈善政策优惠力度。重点是根据新修改的慈善法落实工作细则,扩大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范围,适当降低慈善组织获得税前扣除资质的门槛,简化退税和异地认定流程。进一步完善慈善捐赠人权利保护制度;确实推动慈善捐赠公开透明和合理使用,明确慈善组织违反信息公开的惩罚措施,加强对慈善捐赠资金的跟踪监督,提升慈善捐赠绩效,涵养阳光慈善意识,强化透明慈善制度。


张建斌:让慈善事业服务社会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瑞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在践行慈善事业的过程中,我深刻地认识到慈善事业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补充,是惠民生、暖民心的重要举措。”过去一年,张建斌通过走访调研发现,随着党和国家对人民福祉的高度重视和社会保障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困难学子和患者的人数减少了,资助支出减少了,因此瑞华慈善基金会也在此基础上调整工作方向,从“单一救助”向“奖助结合”发展。例如在高校设立人才基金,助力高校引进顶尖技术人才,进一步推动科研攻关。

张建斌将建议将非公募基金会慈善活动年度支出比例的硬性要求转向更为灵活的范围设定,构建政策统一、动态灵活的慈善活动年度支出比例机制,进一步助力慈善组织自身稳定发展,保障慈善组织更好务国家、服务社会。


民进中央:建立国家慈善大数据中心及数据管理平台

民进中央建议:

一、建立国家层面的议事协调机构,完善慈善组织监管体系。中央层面成立慈善事业议事协调机构,将宣传、社会工作、财政、民政、税务等与慈善事业发展相关的部门纳入其中,形成慈善事业发展的多部门统筹协调机制。

二、完善慈善组织配套支持政策,优化慈善组织涉税资格认定。国家出台相关指导性文件,指导各地、各部门加大向慈善组织购买服务的力度,建立慈善组织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慈善组织发展;指导各地、各部门,建立慈善组织资格认定、免税资格及税前扣除资格三项认定一站式办理渠道;指导各地相关部门在制定企业扶持政策时,将慈善组织纳入扶持范围。

三、建立慈善大数据中心,加强慈善领域信息共享及顶层规划。财政、民政部门牵头,开发慈善组织财务系统,结合一些地方的成熟经验,构建慈善组织收、支监管体系;建立国家慈善大数据中心及数据管理平台,建立统一用户中心,接入公募平台、个人求助平台、慈善组织财务系统及民政相关系统,并建立慈善数据规范标准及共享交换平台;加大慈善数字化改革的顶层设计力度,推进政府、慈善组织、捐赠人等之间相关业务的数字化改革规划。财政部、税务总局推动捐赠票据数据信息共享,让捐赠税前扣除实现一键抵扣。


刘永好:鼓励社会各界力量参与乡村人才培训

(全国政协委员、新希望集团董事长)

刘永好在两会媒体沟通会提出建议,鼓励社会各界力量参与乡村人才培训,共同打造可持续、可复制的乡村人才能力建设体系。近年来,在“万企兴万村”行动的带动下,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在乡村人才振兴上精准发力,如“十万绿领新农人培训计划”、乡村振兴“村长班”等。下一步,建议加强政府、高校、企业和社会组织的协同合作,共同建立健全乡村人才的多渠道、立体式培训体系。加大对乡村人才培训项目的支持力度,提供相关政策和资金补贴,推动返乡创业就业人群的技能培训,引导社会各界投入更多资源力量,加强对乡村振兴人才需求的精准对接,推动乡村振兴人才的储备和流动。


孙洁:引导社会资本包括慈善捐赠支持老年就餐服务

(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

“老年助餐服务面临的最大问题,在于如何实现可持续经营。虽然因价格优惠、品种丰富等特点受到老年人欢迎,但该服务目前仍面临物业费用高、上门送餐人员短缺等方面的压力。”孙洁表示,虽然我国银发经济的供给体系已基本形成,但产品和服务供给总量不足、品种不齐,大量细分需求、衍生需求尚待开发。

“建议政府相关部门能够出台政策,鼓励老年餐厅多元化经营,同时吸引或者引导社会资本包括慈善捐赠等资金支持老年就餐服务。”孙洁建议,让老年人享受到方便可及、价格可负担、品质有保障的养老服务。同时,孙洁呼吁从适老化改造的供给端和需求端同时发力,推动公共场所、社区和家庭适老化改造,增进老年人福祉,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


王理宗:大力推动公益性、互助性的老年人社会组织建设

(全国政协委员、广东高科技产业商会会长)

王理宗建议,将老年人产业纳入国民经济发展体系,围绕老年人身心特点和需求,建立相应产业集群,制定相应的支持政策。他还建议,大力推动公益性、互助性的老年人社会组织建设。倡导老年人之间的互助和社交链接,设立各种老年性协会、联谊会、社区互助会,为他们提供更多交往和互助平台。“建设养老互助平台,能够降低子女的经济负担和心理压力,应对子女不在身边,老年人遇到棘手问题或突发疾病等情况。”


张天任:建议制订《养老服务法》,引导社会力量支持养老服务

(全国人大代表、天能控股集团董事长)

张天任认为,制订《养老服务法》,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养老立法体系,有利于进一步落实“以人民为中心”, 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养老产业发展。“有必要通过立法推动基本养老服务加快发展,为建设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的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体系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张天任建议,政府应当发挥主导和引领作用,通过制订具体政策和提供相应经费,引导社会力量成为养老服务事业的重要支持,鼓励居家+社区养老等新兴产业,加强医疗卫生投入,为老年人提供高质量的健康养老服务。除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以外,还应着力发展机构养老服务,持续完善由家庭、社区、机构共同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顾和护理服务的养老服务体系框架。


陈保超:丰富农村养老载体,提高助老餐厅覆盖率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三义寨乡白云山村党支部书记)

近年来,农村留守老年人日益增多,农村老年人养老、就餐成为亟待破解的养老问题。为此,陈保超代表提出了两条具体建议:丰富农村养老载体。加大对农村养老设施资金支持力度,倡导各地采取多种形式兴建集体老年公寓,让老年人在村内或就近互助式养老;提高助老餐厅覆盖率和运营率。利用闲置的国有建筑资产,同时鼓励社会资本投入,与品牌餐饮企业、连锁快餐企业合作,多渠道增加助餐供给主体。


程凯:加快推进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残联主席)

程凯建议,民政部门牵头抓紧研究制定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指导意见,建立统筹养老服务、长期护理保险等相关照护资源的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政策措施和服务体系;对养老机构收住残疾人适当放宽年龄限制,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承接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医保局等有关部门共同开展研究,逐步在失能老年人照护、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长期护理保险等工作对象的评定标准和身份识别等方面实现互认和参照,加快用力解决这一困扰众多重度残疾人家庭的老大难问题。


杨洋:让融合教育为更多听障孩子铺宽成长的道路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残联理事)

杨洋建议针对普校听力残疾学生予以精准政策体系保障:一是配套公开且明确的政策解读,说明康复后的听力残疾学生可纳入普校随班就读,且个人成绩计入班级成绩,以鼓励听力残疾学生真正接受到融合教育;二是向各地普校进行科普教育,明确佩戴助听器或人工耳蜗康复后的中重度听力残疾学生符合普校招生条件;三是对普校随班就读的帮助形式和内容,应根据学生的不同残疾情况进行针对性规范。


李紫微:为孤独症患者设立公办或公建民营家庭康养中心

(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辽阳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

李紫微表示,以往社会大众更关注小龄孤独症孩子,国家提供康复训练的残疾补贴以及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支持政策,但长期以来缺乏对成年尤其是大龄孤独症患者的政策扶持几乎是空白。因此,她建议,针对大龄孤独症患者给予政策扶持,帮助其顺利就业。

李紫微建议,对成年后的孤独症患者适当开展职业培训,提供就业机会,给予社会支持,帮助他们更好融入社会。在职业教育方面加大投入,比如加大课程的开发、开办职业培训班、完善职业学校的办学体系等,为大龄孤独症儿童融入社会找到出口,让他们掌握一技之长,方便更好地融入社会,真正实现作为一个社会人的价值;政府部门应针对大龄孤独症患者给予政策扶持,对他们实行分类救助,帮助其顺利就业;针对孤独症患者设立公办或公建民营的孤独症家庭康养中心,鼓励个人团体办社会康复劳动机构。



翟美卿:建议加快建立校园心理危机长效干预

(全国政协委员、香江控股董事长)

“建议政府加大校园心理危机干预专项经费拨款,并由卫生、教育部门牵头,联动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建设中小学校园心理危机干预的规范化流程和长效机制,做到早识别、早干预、早治疗,有效降低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率。”翟美卿表示。

翟美卿拟提出三条建议。一是在遵循预防性及实效性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全国统一制定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机制、管理办法和支援制度等。二是加大校园心理危机干预专项经费拨款。三是将“心理状况评估”、“心理咨询”项目纳入医保范围。


刘艳:培育第三方社会力量防治学生欺凌

(全国政协常委、台盟上海市委会主委)

刘艳建议,依托大数字技术对学校学生欺凌开展评估,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政策在学校落地执行。学校应每学期至少应开展一次针对全体学生的欺凌问题专项调查、统计和数字化评估,并归类整合相关数据,推动中小学建立数字化校园欺凌预警系统,建立预警上报、技术诊断、主动干预、效果跟进、记录保存的系统化防治学生欺凌程序。

“尽快扶持和培育专业的第三方社会力量参与防治学生欺凌,从事学生保护工作。”刘艳呼吁,各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应支持学校设立专项经费用于购买第三方服务来防治学生欺凌,经费主要用于被欺凌学生及家庭提供必要的心理辅导、咨询服务、法律援助、医疗养护等,进一步增强第三方社会力量深度参与防治学生欺凌问题。


熊水龙:建议立法保护伴侣动物

(全国政协委员、民革中央委员、民革广东省委会副主任)

熊水龙表示,呼吁并支持司法部制定出台《中国伴侣动物保护法》,立法禁止虐待、无序繁殖、动物遗弃及食用猫狗肉等问题,禁止猫狗及其肉类制品进入食品流通及餐饮市场,并制定对伴侣动物更细致、更人道也更全面的管理方法和执法依据。

此外,熊水龙对主要的立法内容提出了若干建议,包括宣扬正确的对待生命的态度,禁止虐待及食用伴侣动物;鼓励及支持民间及社会企业的参与,政府积极与民间机构合作共治等。


致公党中央:建议完善政府购买社区公共服务提升服务质量

致公党中央建议:一、构建全方位的管理体系,完善政府购买社区公共服务之基。科学制定政府购买社区公共服务清单。加快推进政府购买社区公共服务的支出定额建设。合理确定政府购买社区公共服务项目的供应商。要针对不同项目采购需求的特点,更多选择具有非营利性质的社会组织承担。

二、强化多维度的经费保障,扩大政府购买社区公共服务之源。加大政府购买社区公共服务力度。加强财政资金的统筹。要统筹利用好现有资金,对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给予支持。部门联动撬动社会资本加大投入。

三、采取创新性的配套措施,促进政府购买社区公共服务之路。推进城乡社区服务标准化建设。健全问责与监督检查机制。要健全责任追究制度,重点防止公权力滥用和政府部门不合理的市场化购买。完善政府购买社区公共服务的多元化评价机制。


吕世明代表:推动志愿服务全国性立法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残联七届主席团副主席、中国助残志愿者协会会长)

“2017年6月,国务院第175次常务会议通过《志愿服务条例》,为各地各行业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提供了基本遵循。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完善志愿服务制度和工作体系。”推动新时代志愿服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直是吕世明思考的命题。

去年3月,吕世明连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后,就把目光聚焦到志愿服务法的立法工作上。在广泛调研志愿服务立法的可行性,先后邀请200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参与调研的基础上,他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尽快启动将志愿服务法纳入立法规划和计划日程,为推动全社会志愿服务事业的繁荣提供法律支持与保障。

去年,党中央正式批准将志愿服务立法列入“十四五”立法规划重点一类项目。这也是过去一年,在吕世明的履职中,最有成就感的事之一。


民进中央:建议加大教育捐赠的税收减免力度

民进中央在提案中指出,我国教育投入保障还存在社会参与投入总体不足的问题。事业收入、捐赠收入、民办学校举办者投入和其他等四种非财政性社会教育经费投入,各自在总教育经费投入中的比例都处于较低水平。

民进中央建议完善法律体系和政策支持体系,提高社会资金投入教育积极性。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有关捐赠税收减免的规定,加大教育捐赠的税收减免力度。


黄勇平代表:完善科研仪器捐赠制度,改变仪器报废“合法的浪费”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交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特聘教授)

科研仪器是国家财产,如何才能更大限度发挥作用呢?

黄勇平提到,国内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研发部们大量科研用仪器设备未到使用寿命期限,就因不适合科学研究需求而被淘汰。这些大量淘汰或即将报废的仪器设备数量巨大,拥有很大的需求市场,建议将达到报废年限但仍有使用功能的科研仪器捐赠到“老少边穷”地区的学校,使其继续发挥作用。


张琼丽代表:建立长效志愿服务机制,打造乡村儿童之家

(全国人大代表)

张琼丽提出“支持建设乡村图书馆,打造乡村‘儿童之家’”的建议。她表示,公益行为支持下的乡村图书馆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但也在探索中遇到了很多问题,其中最突出的就是缺乏资金政策的支持、缺乏人力资源的支撑。

对此,张琼丽提出,建议文化和旅游部、民政部等政府部门提供政策支持,将乡村图书馆建设纳入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规划,地方政府将乡村图书馆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为乡村图书馆提供政策支撑。还可以选择儿童数量较多、辐射周边村落较好的村镇,对村居委会原有的“农家书屋”进行空间改造和功能升级。孩子们能在此参与课后学习、读书分享、民俗活动等多样化的活动,让乡村儿童尤其是留守儿童课后有处可去、有事可做。

在解决人力资源问题上,张琼丽建议由县市图书馆或新华书店等国有企业设置专门的公益性岗位,由专人负责乡村图书馆的管理运行,积极吸纳乡村全职妈妈、返乡大学生、退休教师、退休干部等人员广泛参与,充实乡村图书馆的运行管理队伍。同时可联合当地民政、妇联等组织,建立长效的志愿服务机制,保证乡村儿童之家长效运转。


郭桂义代表:建议大学每500名学生配1名心理教师

(全国人大代表、信阳农林学院二级教授)

郭桂义建议大学按照1:500的比例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老师,并保证其顺利开展个人体验和心理督导。

郭桂义认为,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应推动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确保学校心理咨询室设施设备的配备,保证心理咨询、团体辅导、心理健康讲座、心理沙龙等活动的正常开展。同时建议大学按照1:500的比例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老师,并保证其顺利开展个人体验和心理督导。


宋燕代表:建设“儿童友好型博物馆”

(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市博物总馆副馆长)

现在,越来越多的青少年走进博物馆,“亲子游”“研学游”掀起游学热潮,但也出现了新的问题。“博物馆的展陈设置、灯光明暗度、展柜高低,以及解说词的内容不完全符合小朋友的需求。”对此,宋燕建议建设儿童友好型博物馆并制定参考标准,助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下一代身上得到更好传承。


张金英委员:建立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信息平台

(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市政协副主席)

张金英表示,目前我国老年人对健康照护的需求逐渐迫切,但仍存在老年健康照护体系不健全、养老产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尤其在失能失智老年人的长期照护和养老问题上,亟须着重考虑和应对。张金英建议,建立政府、家庭、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长期照护保障体系,即医院、养老院、社区、家庭共同参与的全链条养老体系,按照老人健康状况,在医院、养老院、社区、家庭中实现顺畅转介,满足不同程度失能失智老年人的需求;培养更多护理人员、康复师和心理医生,鼓励大学或专科院校、培训机构开设养老照护、老年护理等专业,充实专业人才。同时,加大对社区全科医生老年精神病学技能、养老院护理员护理技能培训,提高诊断、治疗能力。

张金英还建议,建立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信息平台,包括照护资源、政策法规、专家建议等,提高失能失智老年人及其家庭获取信息的便利性和准确性。同时,加大对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的宣传力度,争取大家对失能失智老年人及其家庭的更多支持和理解。 


朱旗委员:吸引民间资本、民非组织从事心智障碍人群监护服务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朵云轩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朱旗的提案是关于促进心智障碍人群的监护服务。成年心智障碍群体主要包括:老年前因先天或后天疾患(如自闭症、唐氏综合征、脑瘫、发育缓滞、精神分裂症等)导致的精神和智力残疾人士;失智失能的老人。

朱旗表示, 首先,国家层面现行监护法规比较笼统,操作性不强,配套监督及保障机制不健全。尽管包括上海在内的一些地方出台了一些地方性政策,但总体而言力度、深度、广度均还不足。其次,国家监护落实困难。最后,社会监护虽有萌芽但发展缓慢。一些非专门从事监护服务的社会助残机构应社会需求也正在展开相应的探索,此外有一些生活照护机构也在酝酿开展监护服务。

朱旗建议,鼓励发展社会监护机构和职业监护人。为了缓解监护服务有效供给不足这一瓶颈,建议地方政府利用税收减免、专项补贴等鼓励措施,吸引民间资本、民非组织从事监护服务。同时,大力发展职业监护人制度,建立、健全监护服务标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加强职业监护人培训及从业资质管理。


谢文敏委员:建立公益诉讼专家辅助人制度

(全国政协委员、湖北省律师协会监事长、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主任)

专家辅助人是以专门知识辅助司法人员办案的人,以弥补司法人员在专门知识方面的不足。实践中多为辩护律师聘请专家辅助人,检察官聘请专家辅助人情况较少,且辅助办案效果有待提升。谢文敏建议,尽快建立完善公益诉讼专家辅助人制度,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提供有力技术支持。

“我国公益诉讼涉及领域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而检察机关无法同时具备各类专业人才,在专业性很强的案件办理过程中面临着取证难、认定难、鉴定难等问题。”谢文敏委员建议,明确专家辅助人选任标准,从知识学历和实践经验两方面确定资格,可由省级检察院牵头建立专业种类齐全的公益诉讼专家库,明确任期,届满后更换。


张强代表:网络筹款平台不得从善款中抽成收费

(全国人大代表、国网泰兴市供电公司职员)

张强建议,应该规范网络平台的收费与抽款行为,不得从捐款人与受捐人手中收取手续费等附加费。“网络平台作为商业主体,可通过其他途径如广告投放、保险销售等来获取盈利,不是依赖捐助款项的抽成或增收额外的附加费。”在张强看来,这样的做法有悖爱心捐款平台的本心。网络筹款平台应实现对资金的规范化与透明化管理,尽快制定网络平台筹募资金规范使用监管条例。(红星新闻)


赵明枝代表:发展社区公益慈善事业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市中山区寄递事业部胜利桥普邮营业部揽投员)

在赵明枝看来,做好社区慈善,需要社会各方的积极参与,政府、企业、居民、社会组织等各有优势,都可以在社区慈善中发挥重要作用。作为邮政揽投员,赵明枝见证、参与了多次社区旧衣物捐赠行动。“说是旧衣物捐赠,一般都是八九成新,甚至很多是全新的衣服,标签都没拆。收到旧衣物后,志愿者帮忙清洗、整理、打包,寄给有需要的地方。”赵明枝建议,做好旧衣物捐赠等公益活动的组织工作,动员社区居民作为志愿者积极分拣、打包旧衣物。同时,引导企业、社会组织、爱心居民捐赠款物,承担部分邮递成本,让旧衣物及时运送到有需要的人手中。赵明枝觉得,乘着新修改的慈善法东风,慈善路上需要多方主体积极参与,要珍惜社区里的每一份善意,将点滴善意汇聚成奔涌江河,温暖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带给社会越来越多的美好。(中国社会报)


张俊杰代表:加强应急救援志愿服务力量

(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市第一医院副院长)

张俊杰建议强化顶层设计,将应急救援志愿服务力量建设纳入国家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形成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专业应急救援力量为协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为补充、军队应急力量为突击的体系。针对应急救援志愿服务组织目前经费来源主要依赖自筹或社会募集,缺乏稳定持续的资金、装备、场地等保障的问题,应加大中央和地方对志愿服务的专项财政扶持力度,地方政府将志愿服务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设立专项资金,并提供必要的物资装备和场地,建立以政府拨款、市场捐赠、社会捐助结合的多元化经费筹集模式及资金支持网络。张俊杰建议,通过薪酬分配、补偿机制和物资保障方面加大对社会应急力量的投入,建立起市场、社会回馈激励的资源网络。要完善志愿服务积分回馈制度,建立同一志愿者异地志愿服务积分互认互换机制。进一步制定、执行及监督针对志愿者在就业招聘、医疗服务、住房保障等环节优先地位的细化措施,并对应急志愿服务参与灾害救援成果进行重点表彰,培养认同感、归属感和成就感,激发参与志愿活动的积极性。(澎湃新闻)


龙翔代表:加快推进志愿服务立法,多举措为志愿者提供保障激励

(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全国人大常委会虽然已将志愿服务法的制定纳入了立法规划第一类项目,但尚未形成法律草案。龙翔建议,要加快推进有关工作,特别是围绕志愿服务中存在的亟需立法规范的重点问题,开展更加深入的调查研究,尽快形成比较完善的法律草案。

他表示,具体包括五个方面:以构建系统化、有序化的志愿服务工作为目标,全面优化并完善志愿服务工作体系;以专业化为导向,致力于培养符合新时代要求的高素质志愿者队伍;倡导社会化的服务理念,积极推动志愿服务的整体效能提升和质量优化;利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和完善政府部门间的协同合作与联动机制,提升志愿服务管理效率;秉持法治化原则,明晰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主体的法律责任,确保志愿服务在法治轨道上健康、有序发展。(凤凰网)


张志勇代表:完善应急保障系统,提升极端情况抗灾防灾能力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铁塔党委书记、董事长)

张志勇指出,近年来,各地在应对重大自然灾害中暴露出在极端情况下应急保障系统仍存在薄弱环节。基于此,张志勇提出了以下四点建议:一是建设综合性应急保障中心,在全国合理布局,建设若干集指挥调度、物资储备、队伍培训、技术研发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应急保障中心。二是提升基础设施容灾抗毁能力,系统梳理灾害易发地区,以及重要城市设施、应急避难场所清单,加强前瞻性规划,关键基础设施采用更高的抗震、防洪、抗风标准设计建造,确保极端情况下的稳定性和安全性。三是构建应急保障感知体系。四是加强应急装备配备和应急队伍建设。(澎湃新闻)


刘万鸣委员:推动社会各界关注村镇小学建设困难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美术家协会副主席、中国国家博物馆副馆长)

刘万鸣建议:加大财政投入。国家和地方财政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等地乡镇村镇小学的专项资金支持与投入,实现多媒体教学设备百分百覆盖,使广大相对落后地区的学子们更快更好地接触到丰富的知识和讯息,打下扎实的学习基础。改善教育条件。发动全社会的力量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村镇小学,从硬件到软件多方面给予帮扶,缩小我国地区教育资源不均衡带来的教育质量上的差异,改变教育水平相对落后的现状。三是加强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推动社会各界关注村镇小学建设实际困难,吸引有关团体和个人积极投身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村镇小学设备设施建设。(中国美术报)


印顺委员: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助力养老服务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海南省佛教协会会长)

印顺建议,加快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持续投入建设,继续提高养老服务供给的系统性、精准性和普惠性,并结合健康教育、生命教育,扎实提高老年人的生命质量意识、健康乐龄意识。通过相关政策扶持,组织从业人员,开展老龄服务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推动养老行业向专业化发展。同时,鼓励相关青年志愿者和义工组织共同参与,为养老服务增加多样性。

印顺提出,出台并细化指引,搭建合作平台,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医养、康养结合建设。鼓励并推动有能力、有资质的企业、社会组织参与医养康养,结合实际需求增设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等社会医养机构,实现全专结合、上下联动的整合型老年健康服务链,进一步健全诊疗、康复、护理的服务链条。对于社会资本投入,应考虑在政策上给予免税、补贴、医保资质政策倾斜。(海南日报)


张金英、丁梅委员:政府应主导完善家庭、社会力量、政府共同参与的长期照护保障体系

(全国政协委员)

“政府应主导完善家庭、社会力量、政府共同参与的长期照护保障体系,即医院、养老院、社区、家庭共同参与的全链条养老体系,满足不同程度失能失智老年人的需求。”张金英建议,加强专业人才培养,鼓励大学或专科院校、培训机构开设老年护理专业,加大对社区全科医生老年精神病学技能培训、养老院护理员护理技能培训等。

丁梅建议,优化公立医疗机构空间布局、提升老年群体就医服务水平、重视数字化转型与智慧医疗的适老化改造,加强对老年患者的全程管理与人文关怀;细化相关政策,对老年患者适用的诊疗过程、应急预案等全程管理;探索设立老年服务中心提供一站式服务,解决就医全过程问题。(天津日报)


张淑芬代表:进一步整合全社会力量,完善投资养老项目配套政策支持

(全国人大代表、河北易水砚有限公司总经理兼工艺美术设计师)

“我建议充分发挥市场作用,进一步整合全社会力量,完善投资养老项目配套政策支持,提升农村养老服务品质、强化农村家庭养老保障功能。”张淑芬说。

张淑芬建议,“建立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基地,加强技能培训等级评定,提升养老从业人员素质。国家相关部门尽快出台措施,保障养老护理员的薪酬待遇,支持和引导养老服务机构建立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薪酬分配制度,让这份朝阳事业良性发展获得社会尊重。(人民网)


格西王姆代表:希望引入社会组织和家政服务参与养老事业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市敬老院院长)

“养老事业不仅关乎老年人的福祉,更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石。”格西王姆深情地说。随着社会老龄化的加剧,老年人护理服务短缺的问题日益凸显。为此,她今年依旧关注养老领域,同时积极呼吁引入社会组织和家政服务参与养老事业,以多元化的服务模式和专业的护理技能,为老年人提供更加周到、细致的关怀。(四川新闻网)


张军萍委员:培育一批孤独症援助社会组织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妇联副主席,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镇康城社区党委专职副书记、康城社区中心专职副主任)

张军萍在调研中发现,对于孤独症儿童及其家庭来说,首先面临的是诊断困境。其次是康复困难。再次是社会接纳与支持。社会中的误解和偏见可能导致患者及其家庭感到孤独和无助。最后是家庭经济压力和精神压力。

鉴于此,张军萍在提案中提出四条建议:一、加强顶层设计。建立一套多领域合作的组织模式。二、培育一批孤独症援助社会组织。建议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设立专门关爱孤独症儿童的专项计划,开展孤独症早期筛查、康复、教育和家长支持等,与社会各界携手同心,帮助孤独症儿童走上健康之路、求学之路和成才之路。同时,鼓励其他有爱心的企业或者机构成立孤独症儿童关爱社会组织,利用社会资源,编织一张孤独症儿童社会服务网络。三、建立一批社区帮扶项目。建议在全国各基层街镇一级政府,通过积极创设包容性无障碍环境,组织设立专业的社区支援中心等形式,接纳孤独症儿童进行有效的社区康复。四、培养专业人才。建议民政部门建立专家智库,组织系统专业培训,切实为孤独症儿童及其家庭提供科学、有效的支持。(澎湃新闻)


陈玮代表:如何建立罕见病慈善医疗救助专项基金

(全国人大代表、衢州市中医医院副院长)

陈玮建议,建立中央和省级罕见病慈善医疗救助专项基金,用于帮助罕见病患者尤其是高额药品费用的支出。这个专项基金的筹资应该由社会捐助、企业合作以及政府的彩票公益金组成,组成方式可以采纳社会捐助与政府1:3的配置形式,也可以采纳药企捐助与受惠患者群相对应的定向捐赠方式。(潮新闻)


孙剑代表:推动公民自愿器官捐献登记

(全国人大代表,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目前,公民器官捐献主要靠红十字会和卫生健康部门,力量相对单一,建议将‘推动公民自愿器官捐献登记成为社会新风尚’纳入志愿服务工作体系,凝聚全社会最广泛的力量,发挥各部门合力,加快公民自愿器官捐献登记社会风尚形成”,孙剑建议。

同时,他也提议,制作高质量的器官移植科普宣传短片,广泛宣传,消除误解,让群众理解器官捐献的益处,大力提升器官捐献知晓度、登记率,挽救更多生命垂危患者,提升全民健康水平。(南方都市报)


朱同玉委员:呼吁器官捐献区域共享

(全国政协委员、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副院长)

“当前存在一个突出的问题,器官分配区域与医疗服务区域不匹配。”朱同玉表示,器官获取和分配基本以省域为界,捐献器官主要在省内共享,跨省器官分配仅占极小部分,且这种趋势越来越明显。

对此,朱同玉建议,依据患者来源和等待时间等因素,科学规划器官获取的地域限制,鼓励和促进区域器官共享,建立区域间的器官共享机制。例如,上海可以与长三角地区的其他城市建立共享分配网络,北京可以与京津冀地区进行器官分配共享,这样更加配合医疗服务能力的区域规划。(澎湃新闻)


秦和代表:在每年学生的体检中增加抑郁症体检项目

(全国人大代表、吉林外国语大学校长)

“近年来因心理问题而引起的青少年自杀或违法犯罪现象屡屡见诸报端。《健康中国行动——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行动方案》中明确表示,青少年心理行为问题已成为关系国家和民族未来的重要公共卫生问题。”秦和表示,目前青少年心理问题的数量攀升且呈现低龄化趋势。

为此,秦和提出五点建议,充分利用学校、医疗专业资源,提升青少年心理问题的识别和认知。在每年学生的体检中增加抑郁症体检项目,开展多层次、宽领域、立体化的预防筛查工作。整合社会力量,加强儿童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教育。打破壁垒,逐渐形成学校、医院、家庭、社区之间的合作心理健康服务体系。(澎湃新闻)


徐军代表:用心呵护每一棵“小树苗”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临沂市手牵手孤困儿童心理辅导志愿服务团团长)

2023年11月,民政部等15部门联合印发《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在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方面明确提出,相关部门可以动员其亲属、邻居以及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等开展“一对一”帮扶,有条件的地方可链接社会工作者等开展心理辅导,符合条件的可纳入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范围。“从某种程度上看,这也是对我们志愿服务团‘一对一’工作方式的认可。”徐军表示,作为一名全国人大代表,他希望通过持续的呼吁,让更多困境儿童受益。他建议,要进一步凝聚社会力量,支持困境儿童关爱服务组织发展;要充分发挥村(居)儿童主任作用,搭建起政府、社会、家庭间的桥梁,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一个孩子也不掉队。“期待有更多的人参与进来,共同关注困境儿童心理健康。”(中国社会报)


杨扬委员:重视学生心理健康、保障学生体育活动

(全国政协委员、教科卫体委员会委员)

杨扬表示,希望借助体育,有效地改善、提升中小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杨扬提出七点建议,一、切实落实“学生校内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相关要求,确保不以任何理由挤占体育与健康课程和学生校园体育活动;对此建议纳入学校领导绩效考核;二、把课间10分钟还给孩子;三、加强体育教师培训;四、开发适合中小学生的体育心理课程;五、结合心理健康教育,设计有针对性的体育活动;六、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家长会、社区活动等形式,向家长和社会普及体育对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的积极作用;七、加大乡村学校学生心理健康与体育教育关注和支持力度。(三联生活周刊)



郑功成代表:推动慈善法落地落实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慈善联合会副会长、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

郑功成表示,慈善法的修改标志着我国慈善事业在法治轨道上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通过以法促善、依法行善,体现了对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和走中国特色慈善事业发展之路的追求。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确保慈善法落地落实,关键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普法宣传,为慈善法的实施创造良好环境。慈善法的修改聚焦我国慈善事业发展所需,聚焦慈善领域热点难点问题,法条中的不少新内容都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需要加强普法宣传,让慈善组织及其他慈善活动的参与者明确法律条文的含义和具体规制,教育、引导慈善组织树立慈善法治意识,全面落实慈善法的规定,依法依规开展慈善活动,让人人都懂法用法,依法行善。

二是加强政府监管,确保慈善事业规范有序发展。强化政府监管包括组织监管与行为监管,前者是对慈善组织的监管,后者是对一切与慈善相关行为进行监管,特别是对以慈善之名行欺诈之实行为的监管,要通过有效监管来维护合法的慈善组织与合法的慈善行为,同时惩治不法行为与违法现象,保障慈善事业在法治的轨道上健康发展。在强化监管的同时,还应当提高监管的精准度和监管服务的质量,充分发挥监管的正面引领作用,为优秀的慈善组织提供更大的自主发展空间。

三是完善配套规定,确保慈善法落地落实。新修改的慈善法全面有效实施,需要配套性规定加以细化,要确保法律的授权性条款能够同步推进,抓紧做好相应的政策储备,要及时修订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断健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制度措施,保障新修改的慈善法有效实施。

 

民进中央: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

针对目前慈善事业发展的现实情况与助力共同富裕的要求之间还有不小的差距的问题。民进中央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建立国家层面的慈善事业议事协调机构,完善慈善组织监管体系。可将宣传、社会工作、财政、民政、税务等与慈善事业发展相关的部门纳入其中,形成慈善事业发展的多部门统筹协调机制。完善出台权责清晰、可执行性强的监管措施;建立透明、立体、全流程的慈善组织监管体系,全方位公示慈善组织收、支情况,同时建立慈善领域第三方评估机制,促进阳光慈善。二是完善慈善组织配套支持政策,优化慈善组织涉税资格认定。国家出台相关指导性文件,指导各地、各部门加大向慈善组织购买服务的力度,建立慈善组织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慈善组织发展;指导各地、各部门建立慈善组织资格认定、免税资格及税前扣除资格三项认定一站式办理渠道;指导各地相关部门在制定企业扶持政策时,将慈善组织纳入扶持范围。三是建立慈善大数据中心,加强慈善领域信息共享及顶层设计。由财政、民政部门牵头,开发慈善组织财务系统,结合一些地方的成熟经验,构建慈善组织收、支监管体系;建立国家慈善大数据中心及数据管理平台,建立统一用户中心,接入公募平台、个人求助平台、慈善组织财务系统及民政相关系统,并建立慈善数据规范标准及共享交换平台;加大慈善数字化改革的顶层设计力度,推进政府、慈善组织、捐赠人等之间相关业务的数字化改革规划。财政部、税务总局推动捐赠票据数据信息共享,让捐赠税前扣除实现一键抵扣。

 

邓琳委员:鼓励和引导社会公益慈善力量以慈善捐助等方式积极参与老年助餐服务

(全国政协委员、致公党重庆市委会副主委、重庆市民政局副局长)

针对当前各地老年食堂运营模式不清晰、服务类型单一化等问题,邓琳建议,鼓励多元参与,创新服务模式。结合社区群众收入、老年人实际情况、市场发育程度等,因地制宜选择老年食堂建设模式。支持有社会责任感、诚信经营、管理规范的企业参与建设和运营老年食堂,支持有条件的单位食堂提供老年助餐服务,整合街镇村社、社会组织、社工、志愿者资源参与老年食堂运营,大力发展结对搭伙、志愿服务等助餐模式,灵活多样解决助餐服务需求。鼓励和引导慈善组织、爱心企业、爱心人士、乡贤等社会公益慈善力量以慈善捐助等方式积极参与老年助餐服务,动员低龄老人、党员、社区工作者开展帮厨和送餐等志愿活动。

 

欧阳华代表:高质量社会救助需要社会力量的深度参与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宜兴市西渚镇白塔村党总支书记)

为了社会救助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欧阳华提出了四点建议。

“高质量社会救助要坚持社会救助与社会经济的协同发展,充分发挥其兜底保障和促进发展的双重功能,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基础上,切实为服务对象赋能增能,确保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欧阳华建议,构建发展型社会救助制度体系,促进社会救助由“被动输血”向“主动造血”转型,把救助制度优势转化为共同富裕效能。

高质量社会救助要从物质救助为主拓展到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心理疏导、能力提升和社会融入等综合型救助,形成“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在新形势下,健全完善高质量社会救助体系不可能由政府独立完成,而是需要社会力量的深度参与。”欧阳华同时建议,进一步拓展高质量社会救助的发展路径。一方面要线下做实,强化“网格+社会救助”联动机制,主动发现,摸清底数,并积极鼓励专业社会组织等参与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运营,发挥好“救在身边”的重要作用。

 

盛弘代表:开展专题培训,提升“益心为公”志愿者履职能力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街道古北荣华第四居民区党总支书记)

“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是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推动的互联网平台,是为弥补检察公益诉讼办案力量不足、专业知识欠缺等问题,而部署建设的集线索提报、线索评估、专业咨询、参与听证、跟踪观察及信息咨询等六大功能为一体的互联网平台。

“‘益心为公’志愿者既是检察机关的信息员、观察员,也是宣传员,他们借助各自职业领域的专业知识,为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提供智力支持。社会各界的力量凝聚在一起,形成了公益保护新格局。”盛弘代表表示。

“现在,不论是提供案件线索、参与公开听证会、举行磋商会议,还是到整改现场‘回头看’,都有‘益心为公’志愿者的身影出现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在一个个案件中,他们与检察官双向奔赴,实现了公益保护的目的。”一直以来,盛弘代表对检察工作十分关注,曾多次参加检察机关组织的专题研讨会、公益诉讼回访、普法宣传等工作。她建议,检察机关多组织专题培训会,提升“益心为公”志愿者的精准履职能力,运用大数据积极发挥志愿者队伍作用,打造多方参与、共治共享的公益保护新模式。

 

申峰代表:激励社会组织和爱心企业关爱列属

(全国人大代表)

建立健全烈士父母关爱机制,对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崇尚英雄、缅怀先烈的良好风尚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来自陆军工程大学的申峰建议,设立国家英烈基金,采取政府每年划拨和个人捐赠相结合的方式筹集资金,对生活特别困难的烈属给予补助,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从政策层面激励社会组织和爱心企业承担责任,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爱国拥军,经常性开展英烈精神宣扬纪念活动,不断增强烈属的获得感、幸福感、荣誉感。

 

高友东代表:发展高质量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高友东表示,所谓“高质量”,还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人为本,根本落脚点是让人民群众满意,而让人民群众满意,同样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多方面支撑。具体包括几个方面:

首先,要统筹好功能协同和组织形态。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两个支柱”,并形成互补与协同的关系。其次,要构建伞形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是形成“区域级养老服务综合体+街道级专业化机构+社区级嵌入式服务点+家庭照护床位”四位一体、综合联动的伞形结构。再次,要注重线上线下响应能力提升。最后,要建立居家养老服务有关规范。由民政部门牵头,联合养老行业协会、养老龙头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加快制定居家养老系列标准和规范,包括居家养老服务清单、服务标准和规范,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陶骏代表:期待更多社会力量助力社区老年助餐服务

(全国人大代表、台盟浙江省委会专职副主委、省台联专职副会长)

共建老年友好型社会是当前大势所趋,今年两会,陶骏把关于助力社区老年助餐服务的建议带到了北京。

在杭州开展的前期调研中,陶骏了解到,目前老年助餐设施供需不均衡,不同街道(社区)60岁以上老年人人均拥有的老年助餐点数量存在较大差异。“比如,部分中心城区助餐点面积较小,到店老年人接待服务能力不足。部分郊区助餐点面积较大,但周边居民点老年人空间分布较为稀疏,到店老年人不多、空间利用不足。”

同时,他也注意到社会志愿力量参与助餐服务稳定性不足。“从需求侧看,老年助餐服务对参与者稳定性、人员资质要求较高。从供给侧看,社会志愿者流动性大、服务连续性不足,周末时段人力相对充裕,工作日及恶劣天气人力严重不足。”

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陶骏注意到这样一句话:加强老年用品和服务供给,大力发展银发经济。“随着老龄化进程的推进,养老事业方兴未艾,是一个发展新蓝海。我认为在加强老年用品和服务供给上,应引导更多社会力量投入到养老事业中,提供更多康养服务、为老服务、适老服务等,通过各方努力,来推进银发经济的发展。”陶骏说,养老产业也是爱心产业,期待有更多社会力量加入,为老年群体增进福祉。

 

石培文委员:鼓励有实力的社会组织和企业参与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

(全国政协委员,甘肃文旅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石培文建议,要完善指导公共文化空间建设的配套政策,明确新型公共文化空间的功能定位、空间布局、建设标准、运行机制、保障措施等,督促各地出台地方性配套法规,厘清各方权责,规范其发展,鼓励有实力的社会组织和企业参与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同时,将新型公共文化活动空间建设列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完善相关扶持政策,为公共文化空间建设注入活力、动能。

石培文还提出,要构建公共文化空间多元共建共享机制,健全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空间建设准入、退出、评价和激励机制,支持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空间运营,促进旅游、教育、体育等与公共文化服务深度融合,打造既具有地方特色、又能吸引广泛参与的公共文化空间。同时,将民众满意度作为主要评价标准,推动公共文化空间建设提质增效。

 

杭侃代表: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低级别文物保护

(全国人大代表、云冈研究院院长)

现阶段,中国施行文物分级管理体制,将文物保护级别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和未定级,国家级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通常被称为“高级别文物”,市级、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通常被称为“低级别文物”,这些低级别文物数量占了文物总量的很大比例。

杭侃建议,推动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成果共享”的文物保护利用格局,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社会公益基金、全额出资、与政府合作等方式,参与低级别文物保护修缮、旅游文创开发、文物传承发展等保护利用全过程。

针对鼓励社会力量进行公益捐赠所产生的相关问题,杭侃建议完善通过公益性非营利事业单位的公益性捐赠享受税前扣除配套制度,从而吸引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益性非营利事业单位的公益性募捐,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满开宏委员: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国防教育

(全国政协委员, 装甲兵工程学院政治理论教研室教授)

为更好统筹各类国防教育阵地,动员社会力量深度参与,推动全民国防教育高质量发展,满开宏委员建议,建立跨部门统筹协调机制,促进全民国防教育规范有序开展;有效整合各级各类国防教育阵地,加强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发挥军地院校资源优势培养人才,抓好师资力量梯队建设,组建全民国防教育宣讲团和专家库;适时组织新时代全民国防教育成果展。

聚焦推动青少年红色文化教育,满开宏委员建议,畅通社会力量参与渠道,依托各类教育机构开展红色文化教育实践活动;创新方法,拓宽红色文化传播渠道;利用重大节日等集中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形成全社会弘扬红色文化的良好氛围。

 

周虹代表:积极推进非遗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

(全国人大代表,民盟福建省委会副主委、福建省实验闽剧院院长)

周虹代表建议检察机关充分利用法律监督职能,一方面积极维护地理标志、商业秘密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涉及的法律权利;另一方面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强化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合作,共同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社会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