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会员动态 > 正文

聚焦新《体育法》背景下社会力量参与青少年和学校体育

2022-09-30

2022年6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下简称《体育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新《体育法》中第三章“学校体育”章名修改为“青少年和学校体育”,同时在总则第十条中明确“国家优先发展青少年和学校体育,坚持体育和教育融合,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体魄与人格并重,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这些法律、法规、政策的修订和出台,将体育在学校教育和青少年成长中的重要地位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9月21日,姚基金联合资助者圆桌论坛“运动促进青少年发展议题小组”邀请中国教科院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研究所所长吴键、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四级调研员陈石展开线上研讨会。多家关注青少年发展、儿童教育、学校体育公益等议题的出资方、公益机构、学校齐聚线上,共同探讨《体育法》即将落地背景下,社会力量如何更好地参与、助力青少年和学校体育教育,帮助更多青少年全面发展。姚基金秘书长叶大伟任主持人。


“新《体育法》对新时代学校体育改革发展而言,是个巨大的利好,可以使学校体育有法可依。但是,新《体育法》的颁布并不能立竿见影解决当前所有的问题。中国教科院体育美育教育研究所所长吴键从教育研究者角度对新《体育法》进行了分析。他认为,当前,我国学校体育存在多个问题,如体育评价制度刚性不足、师资配置缺口大、课程开课不足、学校意外伤害救济制度滞后、体育培训不规范、学生心理健康问题严峻、体育特长生招生道路变窄等,这些问题的解决,亟需得到法律的支撑和保障。当前,学生体质健康问题依然严峻,耐力、力量、速度素质下降趋势没有得到根本扭转,超重肥胖、视力不良,姿态不佳问题呈现增长态势,大学生群体体质健康短板明显,这些已经对国家人力资源强国建设构成一定的威胁”。吴键表示,加快解决这些问题。新《体育法》要真正落地,还要依托后面的司法解释,更需要与之配套的实施细则的制定。


“新修订《体育法》中青少年内容的最大变化是把第三章章名由‘学校体育’变更为‘青少年和学校体育’,同时在总则中确定了国家优先发展青少年和学校体育的原则,以立法形式将优先发展上升到国家战略。”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四级调研员陈石,曾亲自参与《体育法》第三章修订相关具体工作。他介绍,新修订的《体育法》第三章章名变化的背景就是当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青少年体育发展,高度重视青少年健康成长。“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认为'优先发展’的加入,才能体现青少年体育在现实现今的发展需要,体现国家对整个青少年体育和学校体育发展的重视,这一原则也与落实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的教育强国、体育强国、健康中国战略息息相关,我们有理由期待在接下来的13年里,青少年和学校体育会有很好的发展。”


研讨会上,多家公益组织、学校、社会机构代表等围绕新《体育法》的落地向专家提问。吴键和陈石围绕如何激励女生更好地参与体育运动、保障和推进残障儿童体育权益、保障体育课配足配齐师资、开齐开足体育课、体育教练员岗位设置、学生素质纳入教学评价、体育活动意外伤害、乡村体育社团发展、社会组织与公益机构参与切入方向、农村家庭投入等问题进行回答并展开讨论。


两位专家充分肯定体育运动品牌、体育类公益组织发挥自身优势,推动校内外青少年参与体育运动的意义,相信这些都会对青少年以及整个体育事业的发展产生非常大的助力。吴键所长还针对公益行业从业者、决策者提出三点建议:一是项目切入,通过切入教育部门的项目能够更好地动员专业力量和呈现成果。二是农村切入,因为体育和艺术真的能够改变孩子的命运。三是校长切入,通过影响校长,可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在研讨会的最后一个环节“开放空间:我为新体育法落地出主意”板块中,湖南长沙高新区虹桥小学校长周琳、耐克体育大中华区公益总监俞真、上海真爱梦想公益基金会副秘书长牛晓、蔡崇信公益基金会秘书长李海市、优肯篮球创始人丁仁海、重庆市黔江区新华小学体育教师黄天文分别从学校最佳实践经验、如何激发老师和学生参与体育内生动力、如何建立区域学校体育生态、如何激励校长参与和改变、社会培训机构与学校合作、大规模学校和小规模学校体育教育的问题与挑战各抒己见,结合各自经验为新《体育法》的落地出谋划策,本次线上研讨会共有三百多位来自公益、学校、体育行业的人士线上参会,各方均表示期待新《体育法》的实施能够助力青少年、学校体育教育向好发展。


主办方代表姚基金秘书长叶大伟表示,这次修法把第三章从过去的“学校体育”修改为“青少年和学校体育”,条数由之前的七条增加到十五条,既充分说明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同时也说明从家庭、学校、政府、社会都十分关注这个问题。2021年教育公报显示,全国目前有在校学生约2.91亿人,如何通过体育帮助这些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以体育人,是需要各方共同关注并且投入的重大议题。新《体育法》第三章对于青少年和学校体育进行了主体、对象、场域、责任的细化与明确,对未来各方依法保障、参与、支持青少年和学校体育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也为未来家、校、社协同参与指明了方向,特别是给更多公益组织参与支持提供了有利契机。


资助者圆桌论坛(CDR)与北京姚基金公益基金会、北京市晓更助残基金会、福建省恒申慈善基金会、冠军基金、广东省时代公益基金会、NBA关怀行动、耐克中国体育公益部、上海真爱梦想公益基金会、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浙江蚂蚁公益基金会、浙江省蔡崇信公益基金会(排名不分先后)共同发起议题小组,参考多方信息汇编形成“运动促进儿童发展议题地图”。“议题地图”包括议题的现状概览、策略和案例分析、政策纲领和拓展阅读资源等几个方面的精选内容。此次新《体育法》第三章研讨是该议题小组首次面向社会公益组织、学校、体育培训机构开展公开讨论。“运动促进儿童发展议题地图”将持续更新,期待更多关注这一议题的实践者和出资方一起共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