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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慈善联合会获得联合国经社理事会特别咨商地位

2020-06-03

纽约当地时间7月23日,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ECOSOC)举行管理会议,授予中国慈善联合会“特别咨商地位”(Special Consultative Status)。“特别咨商地位”是非政府组织取得国际承认的重要标志,意味着中慈联可以向联合国提交行业报告和数据,更有效地参与国际慈善议题,促进不同慈善文化之间的交流互鉴。

中慈联于2017年5月向联合国有关部门提出申请,递交相关材料,2018年6月经民政部审核同意后发函外交部,并最终在中联部等有关部门支持下获得该咨商地位。

按照联合国经社理事会1996/31号决议相关内容,取得特别咨商地位可享有如下权利:1.可在联合国总部及其驻纽约、日内瓦、维也纳办事处设机构和常驻代表,每处可派5人。2.可得到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及附属机构会议议程,并可指派受权代表以观察员身份列席理事会及其附属机构的会议。可就其专长的议题,提出与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工作有关的书面陈述,经由秘书长分送理事会各理事国。3.可申请参加联合国召开的有关国际会议及其筹备机关会议,并可做简短发言,提出书面报告。4.可受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及其附属机构委托,为非政府组织委员会进行专门研究或调查或编写具体文件。主要有两项义务:1.遵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原则和议事原则,积极参与联合国非政府组织相关领域活动。2.每四年向经社理事会非政府组织委员会做简要工作报告,具体说明组织对联合国相关工作支持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