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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建伟:实施“乐龄陪伴”助力乡村振兴

2021-11-03

在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数以千万计的农村老人成为留守老人,他们是乡村的守望者和建设者,同时,他们自身也存在照料缺位、情感缺失等问题。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人关爱服务体系”,民政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意见》,农村留守老年人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在全国老龄办、中国老龄协会指导下,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在2019年“敬老月”期间启动实施“乐龄陪伴——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工程。”两年来,共投入资金物资5000多万元,在江西、福建、河南、河北、山东、辽宁、甘肃等10多个省资助建设“乐龄之家”1000余个,为农村留守老人及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精神陪伴、安全防护等服务。为保证“乐龄陪伴工程”有效实施,我们努力做到“五个坚持”。

坚持因地制宜。“乐龄之家”的建设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针对农村居民居住分散等情况,选择人口聚集度相对较高、基础条件较好的村建设示范点,建设一个、辐射一片。为降低成本,我们鼓励利用闲置的校舍、祠堂、厂房、办公场所等建设“乐龄之家”;鼓励有威望、有热心的健康活力老人参与管理。

坚持服务大局。把为农村留守老年人服务与助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有机结合,与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先期实施“乐龄陪伴工程”的地方,相当部分是贫困地区或革命老区,我们鼓励聘用贫困家庭人员为高龄失能贫困老人服务,实现扶贫与解困双赢。

坚持需求导向。把不断满足老年人的实际需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优先解决农村老人吃饭看病、精神慰藉等最基本的服务需求,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

坚持多元参与。资金筹措上实行基金会资助一点、政府补贴一点、村集体出一点、社会捐一点、向有支付能力的老年人适当收一点“五个一点”的模式,保障项目可持续运营。

坚持系统谋划。出台《关于推进“乐龄陪伴——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工程”的意见(试行)》,从设施建设、服务内容、社会动员等方面指导工作开展。

奋进新时代,启航新征程!“乐龄陪伴工程”的实施,得到了地方党委、政府和社会有关方面的重视支持,赢得了农村老年人的认可。基金会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决策部署,持续推进“乐龄陪伴工程”,争取在2023年底前,建成2000个“乐龄之家”,希望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进来,共同实施好“乐龄陪伴”这个大工程,共同写好农村养老这篇大文章,共同助力乡村振兴这个大战略!

(作者系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理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