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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成中:建议慈善行业实施严格的奖惩措施

2020-05-27

胡成中表示,一些公益组织管理不够科学,运作不够透明,自律机制不够健全,监督机制不够完善,不断引发公众的质疑,挫伤了民众参与公益事业的热情。中国社会并不缺少善心,缺少的是对公益组织的信心。

为此,他建议,应营造开放的公益慈善格局。长期以来,我国对慈善组织实行双重登记管理制度,制约了民间公益组织的发展壮大。现有税收优惠政策中限制较多,不利于慈善事业的发展。应抓紧去行政化、去垄断化、去暗箱化改革,构建更开放的新格局,大力发展民间捐赠机构,鼓励更多的企业和个人,尤其是民营企业家设立冠名慈善基金,鼓励知名人士和群体设立更多单一项目的专用基金,依法独立运作,与官方慈善机构良性互动,竞争合作。民间公益慈善组织,更接近服务对象,能发挥较高的服务效率,可以避免“封闭公益”带来的信任危机。

他还提出,建立多元化的监督体系。强化行政监督,用完备的约束机制规范慈善事业的运作,严防伪善组织打着慈善的名义谋取暴利,污染慈善生态。尤其要强化社会舆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确保媒体和公众对慈善活动的监督渠道畅通。同时要加强内部监控。带行政色彩的慈善机构,更要配备德行兼备的干部,建立完整的组织治理结构和规章制度,加强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和业务培训。

此外,要实施严格的奖惩措施。要健全表彰奖励制度,通过评选、表彰、典型宣传等,让优秀组织和个人享有较高的荣誉。加大公益慈善的税收优惠激励,改变目前税收优惠政策中必须捐赠给指定的公益慈善团体才属于有效捐赠的规定,对真正用于慈善目的捐资人,一律给予享受税前扣除政策待遇。建议专门针对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的民营企业出台优惠税制,不单是所得税额的税前扣除,还要包括日常运营税费优惠政策、科技经费补助、项目扶持优先等等,鼓励更多民营企业家积极投身公益慈善事业。设立慈善主体和对象诚信评价体系,引入第三方评估和财务审计,对违反慈善基金管理办法的行为予以公开曝光,并严肃追究责任。

(新闻来源:中国经济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