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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思美:推动登记器官捐献 传递“生命的礼物”

2019-03-27

器官捐献,被称为传递“生命的礼物”,能帮助有移植需求的病人重获新生,不仅挽救了他人生命,也使逝者的生命以另外一种方式得到延续。自2015年全面开启公民器官捐献以来,我国器官捐献的数量逐年增长,列亚洲第一,世界第二。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百万人器官捐献率只有5.4,捐赠与需求比约为1:30。

“由于传统观念束缚、普及宣传不足、制度法律缺位、社会信任度不足等不利因素,我国公民器官捐献率偏低,器官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全国政协常委、民盟中央原副主席温思美表示,推进器官捐献事业任重而道远,根本上要从社会人文基础着手,让捐献理念深入人心。

随着近年来宣传力度的加强,有器官捐献意愿的人越来越多。为此,建议以倡导登记器官捐献意愿为切入点,进一步提高公民对器官捐献的认可及支持程度。温思美认为,可以参照欧美国家的成功经验,试行申领驾照时登记器官捐献意愿。在申领驾照时提供一份公民器官捐献意愿登记表,驾照申领者自愿决定,若不幸意外遭遇车祸身亡时,是否愿意捐献自己的器官造福社会。器官捐献意愿登记表除相关部门如当地交警部门、卫生部门、红十字会等备份存档外,其意愿也要体现在最终颁发给驾驶员的驾照上,例如以“意愿登记卡”的形式。当家属意愿与逝世驾驶员生前意愿不符,经宣传、讲解后若家属仍不愿意捐献逝世驾驶员遗体或器官,应当尊重家属意愿,不得获取逝世驾驶员的任何组织或器官。“明确告知驾照申领者,登记器官捐献意愿,只是一种个人意愿与爱心的表达。若此后改变想法,可在每年驾照年审时修改意愿,包括愿意改成不愿意,不愿意改成愿意。”

温思美表示,试点从特定人群开始倡导登记器官捐献意愿,号召军人、医护人员、公务员等登记成为器官捐献志愿者。同时进行广泛宣传,在社会上起榜样作用和示范效应,向公民普及器官捐献的重要意义和社会价值,传递奉献的价值观,提高自愿捐献的意识。

继续加大对器官捐献工作的宣传力度,温思美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结合“中国器官捐献日”等宣教活动,在社区、医院开展推广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科学且通俗易懂的方式普及器官捐献理念。(来源:人民政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