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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每个社区至少培育两个“品牌”社会组织

2021-11-18

北京将打造更多类似“西城大妈”“朝阳群众”“石景山老街坊”的群众自治组织,参与到首都基层社会治理中来。到2023年,本市将逐步健全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孵化机构,每个社区将培育不少于2个“品牌”社区社会组织。

近日,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印发《北京市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推进北京社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方案提出,到2023年,本市将逐步健全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孵化机构,实现城市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15个社区社会组织,农村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8个社区社会组织,每个社区培育不少于2个“品牌”社区社会组织。

据了解,本市将实施“安家”工程,通过“一址多用”“合署办公”“人才共用”等方式,依托各级党群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平台等设施,建设市、区、街道乡镇三级社会组织培育孵化机构,为社区社会组织提供场地支持、资源对接、人才培养等服务。全市街道和具备条件的乡镇应成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作为枢纽型、支持性平台,协助街道社区联系、服务、管理社区社会组织。

此外,本市还将实施“育才”工程、“同心”工程、“新风”工程,建立社会组织领域专家库、师资库,加大人才培训力度,搭建相关部门、驻社区单位和广大居民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平台,推动社区志愿服务常态化,拓展社区社会组织服务领域,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使其成为参与城乡社区治理的重要力量。

根据方案,本市还将实施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品牌”工程,打造具有北京特色的“一社一品”“一街多品”的发展格局。“品牌”工程将围绕品牌建设号召力、品牌影响凝聚力和品牌发展持续力,引导优秀的社区社会组织制定自身发展规划,加强项目复制推广,逐步提升品牌的辨识度和社会美誉度,打造更多的“西城大妈”“朝阳群众”“石景山老街坊”等首都基层社会治理的亮丽名片。(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