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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慈联成功主办“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培训班”

2017-01-16

培训班现场

2017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正式实施。

为了帮助境外非政府组织顺利依法登记和开展活动,使国内慈善组织更好地依法与境外非政府组织开展合作,中国慈善联合会于1月13日下午在中彩大厦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培训班”。公安部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副处长李超向超过150位学员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立法背景、过程、主要内容以及登记管理、活动备案、便利措施等法律实务问题。培训班还设立了问答环节,李超对学员们提出的问题一一作出解答,现场学员提问异常踊跃,导致培训超时一小时结束。

中慈联将与有关部门协调,年后将继续举办相关培训,以服务会员和行业。

公安部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副处长李超

中慈联执行秘书长彭建梅为李超颁发培训导师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