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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捐助减免税制度最终惠及受助人

2014-01-10

12月26日,由中国慈善联合会与新浪公益共同启动的“慈善改革百人谈•新浪微访谈”系列活动第二期正式上线。本次活动以“慈善捐助减免税”为主题,邀请了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秘书长黄浩明、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唐钧、南都公益基金会秘书长刘洲鸿,在线为广大网友解读慈善捐助减免税这一热点问题,畅谈慈善趋势,倾听民间智慧。

“慈善改革百人谈•新浪微访谈”系列活动是“慈善改革百人谈”活动的组成部分,旨在汇聚行业精英,展现慈善成就,探索改革之路。“慈善改革百人谈”计划邀请100名有识之士,对我国慈善事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和新机遇进行分析解读,并建言献策。

现代慈善事业倡导“不牺牲”的原则

网友:公益的发展需要引进高素质人才,由于公益行业低薪资,让很多青年望而却步,如何解决这个现状?

唐钧:做公益慈善不是做苦行僧,所以现代慈善事业倡导“不牺牲”的原则。中国政府和社会在这方面有一定的认识误区,社会服务大多是人对人的服务,所以人是社会服务和社会组织的第一资源,没有投入,资源的质量就不会高。所以,人工成本是应该计算在经营成本之中的。刘洲鸿:提升行业薪酬水平,让公益人士得到合理的收入。

税收优惠应成为公益行业的普惠政策

网友:如何进一步完善慈善捐赠税收政策,激发社会捐赠?

刘洲鸿:让更多的公益组织能够得到平等的税收优惠,进入公众捐赠的视野。公众能够有更多的选择,可以选择更加向公开、透明、有效的公益组织进行捐赠。从这个角度看,将激发社会捐赠。同时可以考虑公益组织只要注册后即享受税收优惠,而不再需要再向其他部门申请、审批。非营利组织的投资性收入纳税政策也需要改进,应给予非营利组织投资性收入税收优惠。

唐钧:更加优惠的税收政策恐怕会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社会组织进行非营利运营中的税收优惠,二是公众向社会组织捐款时的税收优惠。现在到处谈顶层设计,可能会形成误区,就是某些专家在办公室里就把“顶层”搞出来了。社会组织可以从三个方面得到资源,一是政府对社会组织的资金投入、购买服务和税收优惠;二是服务收费,以非营利的方式成本核算后收费;三就是社会募捐,减免税可以推动公众向社会组织捐款。当然,接受捐款的社会组织就有对社会公开财务状况的义务。

黄浩明:这需要建立三个方面的基础工作,第一、减税机制变成简单、易行和便利;第二、接受主体,就是公益组织的透明性,公开性和问责性;第三、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尤其是新媒体的在监督方面的广泛应用。

网友:如何简化程序,督促各地落实好政策?

刘洲鸿:一是要把现有的税收优惠政策真正落实,让税收优惠成为公益行业的普惠政策,只要符合条件的公益组织都能够享受;二是有些抑制公益行业发展的税收要修订,比如对于基金会投资性收入纳税,极大的阻碍了基金会行业的发展,应给予基金会投资性收入税收优惠。

资源分配不再是政府独享的权力

网友:慈善捐款减免税制度削弱了政府对资源进行再分配的能力,这样是否有利于社会的宏观和平等发展?

黄浩明:关于政社分开,在中国是一个非常实际的和难以操作的课题。因为,我们每一个社团、民非和基金会都存在业务主管单位,这是历史形成的;而中央提出建立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其根本,社会组织从政府部门中脱离出来,成为一个真正法人治理团体,确保组织独立和自立。

刘洲鸿:当然有利于了。以企业捐赠为例,企业捐赠100元,政府少了25元的税收,但是社会公益事业增加了100元,实际上增加了75元的公共资源。也就是政府少收1元的税,但撬动了民间3元的资金。

唐钧:三中全会强调“政社分开”,其背景就是政府不能包揽一切。事实上,政府包揽太多,有些事情是不能做也做不好的,如果要形成一个独立的“社会部门”,那就意味着资源分配不再是政府独享的权力了。

慈善捐助减免税制度最终惠及受助人

网友:完善慈善捐助减免税制度j将会对捐赠者、公益慈善组织和受助人产生怎样的影响?

刘洲鸿:鼓励了捐赠,减轻了公益组织的负担,最终受助人受益。

黄浩明:我认为,捐赠者、公益慈善组织和受助人三者是一个具有内在逻辑关系的三个重要主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需要尊重捐赠人的意愿,公益慈善组织必须遵循这个原则,否则将不可持续发展。

唐钧:笼统地说,有利于发展呗。从理论上说,总的意思是否可以这样表达:公民或企业向政府纳税和对社会组织作捐赠,其实最终都是为有需要的人或社会群体提供社会支持,提供援助或帮助,所以性质是一样的,因此捐款了就可以不纳税或少纳税。

慈善捐赠不能搞派捐、强捐

网友:怎么看待体制内的“慈善捐款”的透明公开?

刘洲鸿:国家正在制定“慈善法”,加之政社分开政策的落实,这样的行为将越来越少;捐赠事业是靠人的内在意识、人的社会责任感和人的志愿精神;而这种传统的政府动员机制是一个被动的行为,不具有公民志愿行为;因此,政府如何退出公益慈善捐赠市场需要有一个过程。

刘洲鸿 :捐赠应该是自发的,不能搞派捐、强捐。

唐钧 :慈善一定要自愿。不然,用行政手段去派捐,结果一定不好。得了钱,可能就丧失了人心。而公益慈善的终极目标是为了社会团结、社会和谐。

慈善事业最基本的资金来源应该是社会捐赠

网友:国外慈善税收政策是如何发挥监管作用的?对我国有什么借鉴和启示?

黄浩明: 不同的国家税收政策是不一样的。对于公益类慈善组织和互益类的公益慈善组织,其标准是不一样的。在美国是按照美国税法中501 (C)1至27条款,等的要求对应每一类公益慈善组织,例如:教育、卫生等。我们称为上电影院看电影对号入座,但是其表格非常严格。

唐钧 :国外的慈善事业主要就是抓一条,公开透明。慈善事业最基本的资金来源应该是社会捐赠,一个慈善机构如果不把自己的财务状况公开,就没人给它捐款了,它也就难以生存了。但中国的情况比较特殊,有一些机构中的人员的身份是公务员,这就比较麻烦了。

网友:据了解,现在许多正式注册的民间公益组织在财政部门也难以申请到公益性捐赠发票,不利于接收社会捐赠特别是企业捐款,如何破解这个难题?

黄浩明 :我的观察,其关键是公益组织的免税认定资格的从个案制,逐步变成普惠制;这样将选择权利归还给捐赠人,就是由捐赠人决定哪家公益组织拥有良好的治理,透明的管理,公开的运作和高效的业绩,那捐赠人就会自动地捐赠给他认同的公益组织。

唐钧 :这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中国的行政体系中最大的弊病就是每一层次都有自己的“自由裁量权”,这才是腐败的根源。也许在税务系统,这个问题更为明显。

公益慈善事业是全民都可以从事的事业

网友:曾经有人说帮助别人首先要强大自己,可是我自己还是学生,我踊跃参加各种公益活动,每当听见这句话的时候,我在想,难道所谓慈善或者公益仅仅只是富人,名人的专利吗?

唐钧: 强大自己并非就是物质上的“富有”,一个小学生省下买早点的钱做捐赠,和一个企业家几千万甚至上亿的捐款,本质上是一样的。公益慈善是开放的,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有钱出钱就是按自己的能力捐款,有力出力就是当志愿者,公益慈善是每一个人都可以参与的。

黄浩明 :公益慈善事业是全民都可以从事的事业,就是我们经常讲的慈善公益不仅仅是捐赠资金的问题,还包括捐赠您的时间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捐赠您的专业知识帮助社会需要知识的群体;哪怕您一个微笑和问候在人生之中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