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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立国部长在“改革之道·慈善趋势分析会”上的致辞

2014-02-08

女士们、先生们、同志们、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刚刚过去的2013年,澎湃的改革潮音再次响彻神州大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完善慈善捐助减免税制度,支持慈善事业发挥扶贫济困积极作用,我国慈善事业发展迎来了新的历史机遇。辞旧迎新之际,我们汇聚一堂,共谋慈善事业改革之道,很有意义。

我国现代慈善事业,正是在改革开放的壮丽事业中起步和发展的,并在成长中不断为国家和社会输送着巨大的能量。无论是在应对突发自然灾害的危急关头,还是在助医、助学、生活帮扶、环境保护等公益慈善领域,都发挥着突出的作用和产生了广泛影响。2013年,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又取得了新的历史成就:全国社会捐助总量较2012年有明显上升,预计接近1000亿元;慈善组织的数量和规模继续扩大,基金会数量已超过3500家,以全国性和地方性慈善联合会为代表的行业性、联合性组织逐步发挥突出作用;志愿服务广泛发展,公民志愿服务记录制度在更多地方建立;广大慈善组织和志愿者在芦山地震、岷县漳县地震等自然灾害紧急救援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得到社会各界高度评价;慈善事业法制建设提上议程,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慈善事业法列为五年立法规划一类项目,福建、陕西、深圳等地也开启了地方慈善立法的进程。

同时我们也应看到,时至今日,现代慈善事业的成长之路并不平坦,在法律政策、社会环境、传统观念、外来文化等诸多方面面临挑战。现代慈善的理念还未全面普及;慈善组织的成立与成长,还需要更为有力的政策支持;人们参与慈善、支持慈善的方式还比较单一;慈善从业者的职业素养还不够理想;一些社会公众对于爱心捐赠能否被管好用好,还心存疑虑。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必须以进取的精神、创新的意识、强烈的使命感和崇高的荣誉感,继续推进慈善领域改革。

2014年是全国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第一年,我国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慈善事业要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发挥好应有的作用。我们要加快改革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使公益慈善等四类组织的成立直接便捷,我们要建立慈善需求与慈善项目信息对接机制,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慈善捐助监管制度,使慈善组织更好地发挥扶贫济困作用。我们要带头实施并协调推进政府购买公益慈善组织服务,在积极争取有关部门逐步增加政府购买服务投入的同时,充分发挥彩票公益金购买服务的带动效应,为慈善事业发展创造更为优良的政策环境。我们要努力探索经营型慈善等新的慈善方式,鼓励市场主体以捐赠资金留本运营、利润分配、安置就业、股权捐赠、股息使用等方式参与慈善,让富有爱心的企业、个人获得更多参与慈善事业的途径。我们要加快慈善超市建设运营机制改革,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居民自治组织或市场主体参与慈善超市建设运营,使其更好地发挥人们奉献爱心、惠及困难群众的功能作用。我们要继续推动实施志愿服务记录制度,促进升学、就业、员工考录、干部考核中纳入志愿服务评价,不断扩大志愿服务的参与范围和普及程度。我们要加强公益慈善组织活动监管,进一步做好年检、评估、执法工作,多层次、多渠道建设和对接信息公开平台,促进公益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尤其是财务信息公开,增强公益慈善组织的公信力,增强慈善事业的正能量。

同志们,朋友们,现代慈善事业的发展,需要我们每一个心怀善念的人去呵护、去培育,更需要我们秉承改革创新精神,发挥每一个人的力量与智慧去推动、去开拓。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大幕已经拉启,我们要把握机遇,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解放思想,锐意创新,共同推进中国现代慈善事业蓬勃发展,为国家繁荣、民族复兴作出更大贡献!

预祝本次会议圆满成功。祝大家新春快乐,事业进步!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