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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卫平:新型城镇化下的中国传统慈善文化传承

2015-06-11

苏州大学社会学院院长王卫平教授

 

新型城镇化下的中国传统慈善文化传承

苏州大学社会学院院长王卫平教授从中国传统慈善文化的角度,通过大量的史料和专业的分析,深入发掘了中国历史长河中慈善基因的继承、传递和发扬。我国的社会救济事业一直有政府主导,这和西方发展历史有着明显的区别。早在西周时期,我国就有了较为系统的社会救济政策。西汉时期,政府颁布的养老令、悲田养病房等政策已经日趋完善,同期,民间慈善在宗族和宗教中已经悄然兴起,呈现自发、零散的形态。到宋朝时期,政府的社会救济机构已经较为完备,民间慈善的组织化也逐渐成形,如以范仲淹发起的范氏义庄,就是宗族内部管理公产,实施慈善救助的民间机构,被后世所效仿。明清时期,民间慈善日益兴盛,如“同善会”等社区型慈善组织已经出现,这些民间组织开展募捐活动,宣传政策、教化人心,实施救助,并通过《正信录》等文件形式向社会公示资金使用情况。我国古代的慈善事业已经基本具备了现代慈善事业的基本要素,这就为慈善事业的近代转型提供了条件。进入近代,受西方思潮影响,我国慈善事业出现了从重养轻教到教养并重的理念变化。慈善机构日趋多元,分工明确,出现了募捐机构、实施机构和协调机构并存的新格局。各界募捐、义演、发行福利彩票等新的募捐形式已经大量出现,基本形成了现代慈善事业的雏形。

王卫平教授还根据对中国传统慈善历史的研究,提出了对我国现代慈善事业的启示。他认为,我们要坚持救济和教化并重的慈善理念,建立政府、社会舆论和组织自律相结合的多重监管机制,要进一步发掘和发扬中国慈善传统,比如慈善机构的负责人和管理者必须要坚持道德、人品高尚,做到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人品端方,公正廉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