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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民政厅等启动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

2021-08-16

为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增强基层为民服务能力,近日,江苏省民政厅、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江苏省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 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计划用3年时间,在全省范围内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进一步提升质量、优化结构、健全制度,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中更好发挥作用。

《实施方案》明确,通过实施一批项目和开展系列主题活动,到2023年底,全省社区社会组织结构布局进一步优化,服务各类特殊群体能力进一步增强,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和基本社会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社区社会组织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形成比较成熟的社区社会组织工作机制,全省居民参与社区生活、享受社区服务更加广泛,社区社会组织管理、指导和服务更加有效,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充满活力、健康有序。

《实施方案》提出实施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能力提升、作用发挥、规范管理等4大重点计划。在培育发展计划方面,各地民政部门要制定社区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规划,重点培育发展生活服务类、公益慈善类、救助帮扶类和居民互助类社区社会组织,推进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或社会工作服务站等支持平台建设,为社区社会组织提供党建引领、培育孵化、资金代管、人员培训等综合服务和指导支持。到2023年,每个街道(乡镇)要建有不少于1个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等社区社会组织支持平台。实施社区社会组织“安家”工程,依托街道(乡镇)、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站点等,为社区社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场地支持。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社会支持等多种渠道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在能力提升计划方面,省民政厅将开设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网上课堂”,到2023年,全省普遍开展社区社会组织骨干人才轮训,社区社会工作人才培训累计达到15万人次。通过多种方式,提升社区社会组织协同应对突发事件的水平、参与平安和谐社区建设、参与提供社区服务的能力。积极打造品牌社区社会组织,在全省征集宣传社区社会组织案例100个、项目案例200个,提高品牌辨识度和社会知名度。在作用发挥计划方面,积极动员各类社区社会组织开展“邻里守望”系列社区志愿服务、“共建共治共享”系列社区协商、“共创平安”系列社区治理、“文化铸魂”系列精神文明创建和具有江苏特色的主题活动,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在提供社区服务、扩大居民参与、培育社区文化、促进社区和谐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在规范管理计划方面,加强社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完善分类管理,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制定简易章程,规范内部治理、资金使用和活动开展,强化决策公开和透明运作,引导依法登记的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对获得较高等级的品牌组织按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宣传推广,在承接服务、委托事项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

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开展,2021年着力研究制定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备案工作规程,推动建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等枢纽型平台,选取培育发展观察点。2022年着力完善社区社会组织监管机制,以实施能力提升计划和作用发挥计划为重点,推动社区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相关扶持资金向省内重点帮扶县(市、区)倾斜。2023年着力总结推广各地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经验做法,持续推进社区社会组织规范化、专业化、制度化建设,遴选一批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江苏特色社区社会组织品牌,实现以点带面、长效发展。(根据江苏省民政厅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