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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今年济南社会组织不再年检

2019-03-27

记者3月6日从济南市民政局获悉,2019年不再对市管基金会、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合并简称“社会组织”)进行年度检查,改为年度报告。

“这是根据《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济办发〔2017〕29号)提出的“探索建立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制度”要求,按照《济南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社会组织领域“放管服”改革的意见》(济民发〔2018〕61号)中优化社会组织政务服务环境的意见而推出的改革举措。”济南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按照要求,年度报告对象是指:2018年12月31日前在济南市民政局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济南行政区划调整前,在原莱芜市民政局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报告时间另行通知。

 

年度报告内容包括:

(一)年度工作报告。主要包括社会组织基本信息、自身建设、业务活动、财务制度、人员管理等内容。

(二)年度财务报告。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要求,填报财务会计报告。除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外,其他社会组织不再需要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应当聘用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本组织的财务会计报告和有关信息进行审计,并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印发的《基金会财务报表审计指引》出具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

(三)党建工作报告。主要包括党员情况、党组织基本情况及党建工作开展情况等。

按照济南市规定,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实行网上填报、公开和存档,不需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纸质年度报告材料,登记管理机关不再出具年检结论。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通过“济南市社会组织服务平台” (http://60.208.94.134:8080/camsjn/jsp/ext/som/login/main.jsp)。进行填报。填报时间为2019年3月1日-5月31日。

基金会通过“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hinanpo.gov.cn/index.html)进行填报。填报时间为2019年3月1日-3月31日。

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管理的社会组织,应当同时将年度报告报业务主管单位。

 

年度报告程序为:

1.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通过“济南市社会组织服务平台”进行填报,具体路径为“济南市民政局—济南市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年报、党建年报”(http://60.208.94.134:8080/camsjn/jsp/ext/som/login/main.jsp)。用户名为统一政务服务门户网站登录用户名或注册手机号,密码为统一政务服务门户网站登录密码。

2.基金会登录“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hinanpo.gov.cn/npowork/platform/jjh/npo.do)进行填报。用户名为基金会汉字全称,初始密码为123456。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通过年报系统报送的年度报告,将自动在“济南社会组织网”公布。基金会报送的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由登记管理机关在“中国社会组织网”公布上述报告全文,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社会组织同时可通过本组织官方网站等便于公众查询的渠道向社会公开。登记管理机关根据需要可将社会组织年报信息向财政、公安、审计、税务等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推送。

 

社会组织年度报告信息分为必须公开项和选择公开项两类。社会组织年度报告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信息,或者捐赠人、慈善信托委托人不同意公开的姓名、名称、住所、通讯方式等内容,不予公开。

按照规定,社会组织未按照规定提交年度报告,或者在年度报告中弄虚作假及未按规定公布年度报告的,由登记管理机关将其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开。(来源:大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