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15年专题 > 1603两会 > 其他 > 正文

黄洁夫:肾移植应纳入大病医保体系

2016-03-04

3月3日,全国政协委员、原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在接受采访时透露,今年,他将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竺分别牵头向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提交议案、提案,建议将肾移植纳入大病医保体系。他希望,以肾移植为开端,逐渐将器官移植的费用纳入医疗保险范围。

黄洁夫提出该提案的一个重要前提是,我国器官移植来源的全面合法化。自2015年1月1日起,我国器官移植全面停止用死囚器官,公民捐献将成为器官移植医疗的唯一来源,实现了“历史性的重大突破”。

2015年,我国共完成器官捐献2766例,移植器官1.1万多个,达到历史最高水平。据黄洁夫预测,2016年中国的器官捐献最少可以达到4000例,移植器官大约在1.5万到两万个,“在两三年内就可以超过美国”。

“器官捐献一定要纳入医保,因为这是生与死的选择,是基本医疗,也是公民的基本权利。”黄洁夫说。

之所以从肾移植入手,在黄洁夫看来,将肾移植费用纳入医保,无论对于患者健康的快速恢复,还是国家相应支出的节省,都是“最合算的”。

肾移植是目前治疗肾功能衰竭最有效、成本相对较低的手段。黄洁夫算了一笔账:如果做肾透析,一周需要做3次,费事且费钱。患者维持透析19个月的费用约20万元,可以做一次成功的肾移植手术。他说:“患者做完肾移植后,生活质量将得到极大改善,还可以省下继续治疗的开支。”

黄洁夫还提到,器官捐献是建立在无偿、自愿基础上的,对于器官捐献人及其家人来说,也应有免费接受移植的权利,“这也是社会公平的一种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