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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继英:制定特殊教育法保障残疾人平等受教育权

2016-03-10

“我国残疾儿童大约817万人,截至目前,还没有一部专门针对残疾儿童的法律来保护他们的平等受教育权。”3月10日,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广平县第三中学校长冷继英在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建议,通过有效立法保障残疾人平等享有受教育权。

我国自古以来就有“扶弱助残”的优良传统,但特殊教育及其立法还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冷继英说,我国特殊教育立法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立法层次低、立法体系不完备。现行特殊教育法律法规过于原则、笼统,可操作性差。

残疾人是一个弱势群体,残疾人能否享有平等受教育权,是检验一个国家或地区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标。冷继英说:“面对这些特殊的弱势群体,我们更应该用法律手段保障他们的权利。”

冷继英建议,国家制定特殊教育法,在教育资源分配、课程安排、评价机制等方面充分照顾残疾人的特殊需要。通过立法的人文关怀,使残疾人实现个体自由和谐发展,在主流社会中获得平等对待,享受其作为社会成员的平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