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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蔚华:建议在深圳进行社会影响力债券试点

2016-03-08

3月4日,全国政协委员、招商银行前行长马蔚华在今年两会提案中提出,建议在深圳进行社会影响力债券试点。马蔚华表示,社会影响力债券是一种在公共服务领域的PPP合作创新方案,在国际上正日益风行。我国目前在社会服务领域跨界合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如财政支出效率需要提升,社会服务资金投入受限,大量民间社会资本没有得到更科学有效地利用,社会组织发展常遇资金瓶颈等问题,都可以通过发展社会影响力债券有效缓解。他建议在深圳进行社会影响力债券试点,为全国探索经验。

该提案称,运用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医疗、卫生、养老、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领域,可以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也得到国务院的积极鼓励。在公共服务领域的PPP合作中,社会影响力债券是一种创新方案。

作为社会影响力投资的具体产品,社会影响力债券以解决特定社会问题为目的,为社会服务项目提供财务资源。其中,政府作为公共投资者就某个社会议题,委托中介机构发行社会影响力债券,向商界及个人投资者筹集资本,并投向非营利组织和社会企业等社会服务提供者,由其在合同期内针对政府约定的社会问题提供一系列社会服务。如果该项目达到服务合同预先设定的成效指标,投资者除了取回本金外,亦可获得不同程度的预定投资回报,成效越好,回报水平越高。回报则来自于该项目成功所节省的政府开支。反之,政府则不付费,因此,社会影响力债券在美国也被称为“为成功付费”(PayforSuccess)项目。项目的效果由第三方机构独立进行评估。

马蔚华认为,我国目前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谐社会的关键期,各种社会问题、社会矛盾彼此交织,亟待加以解决。尽管各级政府想了很多办法,但在解决社会服务领域跨界合作中仍存在不少问题。比如,政府在社会服务领域财政支出效率需要提升,政府采购存在寻租、社会服务目标偏离甚至项目失败等风险;地方政府面临巨大财政压力,社会服务资金投入受限;大量民间社会资本没有得到更科学有效地利用,大多数捐赠尚且停留在突发事件、悲情感动层面,与以慈善作为第三次财富分配方式和社会创新手段的功能相去甚远;社会组织发展常遇资金瓶颈,长期以往影响社会服务的专业化。

该提案分析,深圳市既是我国转型社会发展的缩影,面临的各种社会问题颇具代表性,而且,近年的社会创新位居全国前列,公益生态发展基础较好,试点条件有利。选择适宜区域及行业开展项目试点工作,社会影响力债券适于早期干预效果显著的公共服务项目。

项目特点是预防性高、期限长、产出可量化、同时可能需要跨部门综合干预体系的建立。全球已启动项目主要关注的几个社会问题领域:“无业青少年”失业问题,这是目前社会影响力债券项目启动最多的领域;公共安全和累犯问题;长期露宿街头的无家可归者问题;儿童福利问题;以及老年人、卫生和减贫等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