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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名:建议全面公开慈善组织信息

2016-03-08

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NGO研究所所长、中国慈善联合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王名表示,近年来,国家慈善事业快速发展,慈善组织的数量和规模不断扩大。《慈善法》颁布后,信息公开将成为政府和社会推动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机制。他建议,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增加慈善组织透明度。

王名认为,慈善组织的公益性与非营利性,决定了信息公开是必然选择,也是公众进行问责的制度安排之一,解决了慈善组织与捐赠人、受益人及社会公众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实现对慈善组织的监督制约和利益相关者利益的维护。《慈善法》出台后,依法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将有助于提升慈善组织的公信力,并推动我国公益慈善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公开渠道有限公众获取受限

他指出,根据《慈善法》,一方面政府建立健全慈善信息统计和发布制度,进一步提升信息接收、发布的能力以及传播效果;另一方面政府民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慈善组织及相关行为的信息。

为此,应有效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推动慈善组织的信息公开。目前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存在不足,原因之一是公开渠道有限,公众获取受限。浙江等地已建立了社会组织数字化信息平台,将社会组织的登记、评估、执法以及重大活动、财务状况、接受捐赠的使用情况等信息全面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

此外,还可借助各类信息平台和手段,推动慈善组织向社会的信息公开;依法推动慈善组织向特定利益相关者的信息公开;着眼于完善内部治理机制,推动慈善组织内部决策的信息公开。他表示,可探索行业内信息公开的形式,构建慈善组织的行业自律机制。目前已有一些行业内的信息公开平台,通过慈善组织、慈善项目的数据共享,增加公众获得信息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