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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名:慈善法为慈善行为指明了方向

2016-03-16

3月10日,政协小组讨论将要在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小组讨论结束后,记者采访了参与慈善法起草的专家、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公益慈善研究院院长王名。

王名委员表示,慈善法草案为慈善行为指出了方向,如果想做慈善,目前有三种方式,第一,成立一个慈善组织,这次的慈善法草案为成立慈善组织设置的门槛比较低,但是在登记注册后,需要建立一个全社会参与的过程监管。第二,如果觉得成立一个慈善组织太费力,可以选择与信任的慈善组织合作,我们现在有50多万家已经登记的慈善组织,未来还会更多。第三个就自己干,但是这种方式的风险需要自己承担,因为目前的慈善法草案不规范这种行为,。

对于慈善法实施后会对法院工作会产生什么影响,王名委员认为,随着慈善法的施行,未来会有很多案件进入司法领域,因为慈善涉及到多元主体这样一个概念,慈善组织、捐赠者、政府、慈善行业组织、志愿者、受益人等都是主体,他们之间都有可能发生法律纠纷,目前慈善法草案第十一章是以列举的方式,对本法规定的相关权益做了一些规定。未来可能还会需要有相关条例来具体规定,并且需要在实践中去完善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