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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世强:建议积极引导民营资本参与养老事业

2016-03-10

专家预测,我国从2020年起将会迎来“超老龄化”社会,到2053年,我国每3个人中就有1位老人,这将直接导致城区公立养老院一床难求。

“公办的住不进,民办的住不起,郊区的不愿去。”全国政协委员陈世强认为,大力发展民办养老事业是解决此问题的重要途径之一。

陈世强建议,首先,对民办养老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免征营业税。养老机构在资产重组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进一步落实国家扶持小微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养老服务企业,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优惠。

其次,加大对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财政资金投入。有条件的地区,可设立专项扶持资金。通过中央基建投资等现有资金渠道,对社会急需、项目发展前景好的养老项目予以适当扶持。

再次,贯彻落实养老服务业相关政策法规,建立公开、透明、规范的养老服务业准入、退出、监管制度,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最后,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或与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协议,为老人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同时,鼓励医疗卫生资源进入社区和居民家庭,加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