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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建峰:铁肩担民生,爱心铸慈善

2014-05-26

1990年,金建峰从江苏农学院园艺专业毕业后,未能如愿从事学了四年的专业工作,却意外分配到了江苏通州市法院,成了一名法官。2003年,当他在法学领域略有成功时,却又因组织上的要求不得不离开,走上了民生公益之路。

一、 当法官就要向专家型努力

为了适应法院工作,他通过自学、业大、远程教育分别取得二个法律大专文凭和北京大学法学专业本科文凭,同时,也考取了国家律师资格和法官资格。在法院,他先后担任过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审判长、办公室副主任兼研究室副主任(主持工作)等职,累计办理了各类刑事、民事、执行等疑难复杂案件1000多件,得到了上级的多次嘉奖。2001至2003年期间,他先后在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工人日报、中国青年报、人民法院报、中国社会保障、中国消费者报和人民与权力等20多家重量级媒体,发表各类文章120多篇,其中仅《检察日报》就有16篇,字数多一篇的还占了2/3版,《中国妇女报》也有12篇。他的第一篇论文《房地产优先购买权的司法保护》发表在《中国房地产》2003年第3期。他的第一篇获奖论文是《在建工程抵押权实现的障碍》(江苏省高院房地产学术研究唯一的一等奖)。他写的《通州“一把手”应诉成为亮点》被全国普法办和人民日报等8家媒体评为“12.4”全国法制宣传征文三等奖。

二、做民政就要为困难群众办实事

2005年,因组织安排他到了民政局,先后分管过老龄、救灾救济、城乡低保、残疾人救助、农村五保、移民管理和低收入认定等工作,并负责慈善会秘书处工作。他通过调研先后执笔起草和修改了当地《农村危房改造保障办法》、《精神疾病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农村社会福利中心实施方案》、《城乡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暂行办法》和《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等20多项社会救助政策和措施,完善了社会救助体系。通过他与同事们的共同努力,通州的社会救助、农村五保、城乡低保和抗震救灾等工作均受到过江苏省民政厅的表彰。他在全省率先进行农村社会福利中心建设试点,通过资源整合,拓展服务功能,将农村敬老院从单一的五保供养服务扩展到社会化养老、老年文化娱乐、慈善救助、救灾物资储备、残疾人帮扶等领域。这一创新工作被南通市民政局评为一等奖。近三年来,他又先后撰写了《家庭收入的评估核定机制研究 》、《试论低收入家庭的社会救助》、《论敬老院精细化管理》和《社会救助管理权力的规范与释放》等论文,先后获得江苏省民政厅年度理论研究二等奖两次、三等奖一次、国家民政部年度理论研究三等奖一次。

三、 在政协就要为咱老百姓说话

他作为通州第十届、十一届、十二届政协的委员和常委,随着社会的发展,要从更高层面上理解民生,急民之所急,想民之所想,办民之所需。为此,他先后执笔撰写的《加大通东通北地区帮扶力度,推进全市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突出民生需求,推进城市建设》、《集聚城镇人气,发展夜间经济》、《加强农村环境建设,构建和谐宜居村庄》、《弘扬敬老传统美德,倡导厚养薄葬新风》等多篇提案被作为政协大会发言材料。他先后所写的《注重文化传承创新,推进文明和谐发展》、《坚持“两个政绩”一起考核,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10多个提案被评为优秀提案。这些提案均被当地党委、政府积极采纳,也切实解决了不少关系民生的问题。

四、搞慈善就要为爱心尽心尽力

2008年, 通州慈善基金会正式成立后,他作为秘书长,在不断学习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起草了《慈善基金会章程》、《基金管理使用办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捐赠物资管理制度》、《救助实施办法(试行)》等一系列文件,保证了基金会人人职责分明,事事有章可循。 在基金会里,他既是指挥员又是战斗员,始终坚持身体力行。无论是起草文字材料,策划活动方案,协调相关单位和人员,他都亲历亲为。六年过去了,他经历了基金会由小到大,由弱到强发展壮大的全过程。目前基金会各项工作取得了令人欣喜的进步,总计协议认捐3.8亿元,到账资金近1亿元,投入救助资金4000多万元,救助困难群众近4万人次,为通州经济社会发展和创建文明城市起到了积极作用。为此,他个人被评为江苏省民政系统先进个人。近年来,通过推荐,基金会的理事单位先后荣获“中华慈善奖”2项,中华慈善突出贡献奖1项、江苏慈善奖6项和南通慈善奖18项。去年,基金会被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授予“慈善透明榜样”称号,同时还被江苏省民政厅评为4A级社会组织。

公益慈善更多寄托着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关注与期望,同时也肩负着宣传慈善理念,建设美好社会的时代使命。金建峰认为作为新一代慈善公益人,除了实实在在做善事外,更要关注慈善方式的创新,尽最大努力与周围的爱心人士互动。也只有让更多的人关注公益、参与慈善,我们的公益慈善之路才能越走越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