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决定》 支持发展公益慈善事业
7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决定》全文共十五部分,60个章节,锚定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重点部署未来五年的重大改革举措。《决定》充分肯定了公益慈善在改革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确提出“支持发展公益慈善事业”。同时,在公益慈善、社会组织、企业履责、志愿服务、养老服务等领域,将公益慈善作为重要的参与力量。《决定》明确,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完善劳动者工资决定、合理增长、支付保障机制,健全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完善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再分配调节机制。支持发展公益慈善事业。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健全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制度。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决定》指出,加强社会工作者队伍和志愿服务体系建设。健全社会工作体制机制,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加强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推动志愿服务体系建设。同时,要加大社会治理力度。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健全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决定》强调了企业和企业家对社会责任的履行。要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支持和引导各类企业提高资源要素利用效率和经营管理水平、履行社会责任,加快建设更多世界一流企业。
《决定》要求,社会力量要在促进社会健康发展方面持续发力。要“优化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供给机制”。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立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机制,健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机制,推进公共文化设施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置改革。此外,要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培育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健全公办养老机构运营机制,鼓励和引导企业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推进互助性养老服务,促进医养结合。(综合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