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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推动环节对话精彩摘要

2016-01-22

嘉宾对话

 

郑功成:大家好!这个环节探讨的主题是慈善立法,之前慈善服务对慈善事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而慈善立法对慈善事业的推动可能更具有基础性和根本性。刚刚过去的2015年,中国慈善领域关注度最高,或者影响力最大的事件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慈善法》的审议,国家立法机关以超常规的思路,超常规的速度来来制订《慈善法》,这是我的感觉,多年来我没有见到一部新的法律能够在连续两次常委会上进行审议,在中国整个法律体系中并不算十分重要的一部法律,能拿到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来进行审议,这样的高规格和高尺度,表明了国家立法机关对我们慈善事业的重视。前天我们发布的2015年中国社会保障十大事件,人大常委会审议《慈善法》排在第二位,这是整个社会保障领域中的一个重大事件。我也相信,2016年随着3月份审定颁布,它也一定会成为2016年的重大事件。
这个环节我们请到了全国人大内司委的于建伟主任。于主任是《慈善法》起草工作小组组长,从2014年起,在整个起草工作过程中都是由他主持下做的具体工作,一会儿请他谈谈体会。
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俞建良司长,他是政府部门主管慈善事业非常重要的人物。
绍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徐明光,浙江的慈善事业走在全国的前面,绍兴的慈善事业则走在了浙江的前面。
深圳市民政局副局长侯伊莎,深圳敢为人先,在整个慈善事业中间开创了很多新鲜的经验,为慈善领域的探索提供了很重要的示范。
成都市慈善事业发展办公室主任荣道清,我是第一次看到这个机构,这也表明成都市对慈善事业的重视。
我想首先请于建伟主任谈谈《慈善法》对慈善事业的影响,以及整个起草过程中自己的体会。
    
于建伟:尊敬的立国部长、各位领导、同志们,下午好!
很高兴有机会向大家介绍一下慈善立法的有关情况。
慈善法是社会领域的重要法律,是慈善制度建设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全国人大内司委为慈善法起草单位。内司委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于2014年2月,成立由马馼主任委员任组长、王胜明副主任委员和民政部党组成员曲淑辉为副组长的慈善立法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启动慈善法起草工作。经过近两年的紧张工作,形成法律草案,提请2015年10月底召开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当年12月份的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二次审议,并决定提请2016年3月份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慈善法草案从一审接着二审,再到代表大会审议,前后仅用4个半月,这充分说明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慈善立法的高度重视。
慈善法的起草是人大主导立法、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成功实践。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健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的精神,全国人大内司委等有关机构采取请进来、走出去、书面征求意见、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各界意见,最大限度凝聚共识。根据各方意见反复修改草案稿,着力提高立法质量,推进立法精细化。作为慈善事业主管单位的民政部全程参与和支持慈善立法工作。人大“开门立法”得到了社会各有关方面的积极响应,清华、北大、北师大、人民大学、山东大学、中山大学等高校有关机构、社科院法学所以及一些慈善组织,纷纷召开慈善立法研讨会、论证会,仅起草班子人员参加的此类会议就达30多次。呈现出学界、实务界和立法机关密切沟通、良性互动的崭新气象。有的研究机构和专家还主动向内司委提供相关资料,供立法参考。起草期间,我们共收到7份慈善法草案专家建议稿、几十份专题研究报告和数百万字相关资料。社会各界参与慈善立法的广度和深度史上少有,效果显著,对于加快立法进程、提高立法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制定慈善法是我国慈善领域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必将对我国慈善事业健康发展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具体来说,可用八个“更”来概括:
1.慈善事业发展空间更广阔。慈善法草案取“大慈善”概念,将慈善活动由扶贫济困扩展到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保等事业发展的活动;草案鼓励人人参与慈善,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捐赠财产和志愿服务都是慈善;捐赠资金、实物、有价证券、股权、知识产权等有形或者无形财产都是慈善;适度扩大慈善募捐主体范围,等等。这些规定具有时代特征,符合发展趋势,对于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拓展慈善事业发展空间,促进我国慈善事业做大做强,具有重要意义。
2.社会力量参与慈善更便利。按照草案规定,设立慈善组织将更简便,由业务主管部门先行审批改为依法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慈善组织年度检查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明确慈善信托主管部门,设立慈善信托由批准改为备案,意在激活慈善信托(公益信托);确立网络慈善的法律地位,为老百姓做善事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途径。 
3.慈善活动更规范。对慈善组织内部治理、慈善募捐和捐赠、慈善财产管理使用、慈善服务等都作了规范,并明确了相关法律责任。法律草案经全国人大会议审议通过后,各类慈善活动的主要方面将实现有法可依。
4.慈善行业更透明。专章规定信息公开,对慈善信息公开的原则、范围、程序和平台建设作了系统规定。这对于促进行业自律、方便社会监督、提升慈善行业公信力将发挥重要作用。
5.慈善氛围更浓厚。将弘扬慈善文化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草案,将普及慈善知识、传播慈善文化、培养慈善专业人才作为有关机构的法定职责,将每年9月5日定为“中华慈善日”等。这些规定一旦付诸实施,将进一步增强全民慈善意识,优化全社会慈善氛围。
6.促进措施更完善。专章规定促进措施,明确政府及其部门和其他有关方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责任和措施,比如:对慈善组织和捐赠人的税收优惠,政府购买服务,对慈善事业的土地和金融支持,鼓励企事业单位为慈善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建立慈善表彰制度,等等。
7.监督管理更有效。明确民政部门监督管理的职责权限,包括对涉嫌违法的慈善组织可以采取的措施,建立慈善组织信用制度和评估制度,规定了慈善行业组织监督和社会监督,确立组织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有机结合大格局。
8.慈善力量更强大。以法律来引领、推动和保障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用法治的力量助推慈善的力量。可以预期,慈善法的出台,必将促进我国慈善事业进一步发展壮大,为国家和社会输送更大的正能量!
谢谢大家!
 
    
郑功成:谢谢于建伟主任,您介绍的情况都是很客观的,《慈善法》今年的审议通过值得我们大家期待。我能概括的是《慈善法》的制订,以及在《慈善法》规制基础上,《慈善法》配套政策理性和系统的完善将真正开启中国慈善事业黄金发展期的大门。下面请俞建良司长发言!
    
俞建良:我认为《慈善法》对包括政府、捐赠人、慈善组织、受益人等主体各自的义务、权利和职责进行了划分,这是非常重要的。在这个秩序上才能带来社会的信任,这个信任恰恰是我们慈善事业的基础或者核心本身。所以,我们相信这部法将带来社会秩序和信心的重构,体现法治的力量。如同我们今天的主题——慈善的力量,《慈善法》的出台必然会促进全社会爱心的真正迸发。所以,我们完全有信心相信这部法的出台必将开启中国慈善事业新的纪元或时代。我们民政部作为慈善事业主管部门,对这部法律充满了期待。
在法律马上要出台的前期我们也倍感压力。要使这部法律出台以后真正落地,政府部门要做的工作是非常多的。相应的配套法规如果制订不了的话,这部法律也是空中楼阁。
比如,法律出台后慈善组织成立方便了,但是怎么鉴定募捐资格?慈善信托采取备案制,但是具体怎么操作,怎么备案?再如,怎么样让信息更加具体和透明,需要具体的政策配套才能完善?这都需要政府主管部门具体制订、执行和落实,相应的服务、监管也需要政府部门有相应的机构、人员、手段去支持匹配。
我用一句话来总结,我们赶上了一个好时代,新的慈善时代因为这部法律而来临,这是“天降大任于斯人也”。但民政系统的慈善主管部门和同仁们是否做好了准备,这时候我们要有“劳其筋骨”的准备了。
    
郑功成:《慈善法》的制订不是审议通过就完事了,慈善事业就能开创了,这只是优化我们制度环境的第一步,很多事情是需要政府部门把法律的规章制度落到实地。目前,另外一个会场正在花一天时间讨论慈善税制的问题,包括慈善组织的认定,法律里原则已经给出来了,方向是明确的,但还需要更加具体的政策规定。所以,今年和《慈善法》审议通过并颁布同样重要的是对相关政策和实施细则做同步和深入的研究。
下面有请绍兴市的徐明光市长来谈点看法。
    
徐明光:今天有机会参加这个年会,我想不仅因为我是基层政府慈善事业的分管市长,更因为我是绍兴市慈善总会会长。我分管十多个部门,分管外事侨务、招商引资等等,但我们有规定,我们只能兼任一个社会职务,并需要省委组织部批准。目前,我兼任绍兴慈善总会会长已经六年。今天我们都是慈善人,汇聚在一起。
我们绍兴对慈善其实是有文脉和血脉的,可能好多同志不是很清楚,慈善鼻祖范蠡就是绍兴人。他在2000多年前辅助越王勾践复国以后,可以说是中国第一个辞官下海经商的人,他到江苏、山东一带经商,然后成为当时天下的巨富,相当于今天的马云,马云也是绍兴人。但他赚了钱后就把钱全部拿来做慈善,三次散尽家产救助天下人。所以,我们绍兴有很好的慈善文脉和血脉。
前些年,绍兴市慈善大额冠名基金规模总额超过了55亿元。我们在做助学项目时,绍兴市政府公开叫响一个口号,“只要你拿到大学通知书保证你上大学”,学费的钱由爱心企业和慈善总会出,今年仅大学生助学支出金额就达到5000多万元,涉及到十多万大学生。这是我们做的一些品牌和平台,当然,这也给了我们荣誉,我们连续两届当选七星级慈善城市,最近两届我们还获得了最具影响力慈善组织的称号。
《慈善法》的最大亮点在于明确了慈善的相关概念、范围、内容扩大和延伸,这一方面给政府法治保障指明了方向,但具体该怎么做,也给了我们一种压力。
首先,政府可以放心、放胆、放手地宣传大慈善理念。
六年前,我们搭建大慈善平台时遇到了很多压力,因为很多部门不是我分管的,比如卫生、教育、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都不在我的分管领域内。这些部门都很重要,怎么把这些部门都结合起来建立一个大慈善平台?这是我们作为政府遇到的困惑。但是慈善人是不讲名利的,“慈”就是把心放在最下面,说明我们的心放得很低,不为名、不为利、无所求;善是把口放在最下面,说明不是要人家给我们荣誉和表扬,我们是默默无闻地在做。在座今天的同行都有这样的体会,我们就是在这样做的。
第二,政府应该延伸和搭建处处可以做慈善的平台。
原来政府有出台相关的规划、意见、政策,有些平台我们已经在做了,但是做的还不够。我们将每年11月份的第一周设为绍兴市“慈善周”,也有“慈善一日捐”。我们最近考虑设立一个“家庭慈善日”或“慈善月”,从身边开始,从自身作起,推广慈善理念。我们在每个部门、机关、社区、学校都延伸慈善平台,让大家不一定到慈善总会做慈善事业,而是就近可以做慈善。
第三,政府应该去营造一个人人可以做慈善的氛围。
这些年来应该说慈善事业发展得很快,但还是不够。尤其是当《慈善法》出台以后,政府的责任很重,必须义不容辞将慈善推向新的高潮。作为政府,我想我们应该在《慈善法》发布以后,利用各种机会,利用政府资源宣传推广。因为社会核心价值观从国家层面来说,是“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作为在座的每一位公民,需要“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国家要富强公平,个人要诚信友善,我们核心价值观的最后一个字,就是慈善的“善”字,我们慈善的力量可以很强大。我想,“善”的做法应该从孝心开始,如果连对自己的父母长辈都没有孝心,说他乐于帮助别人我不大相信,至少不是发自于内心。
我们慈善总会最近在做一件事情,为300多位100岁以上的老人每人发一本长寿证书,刻上名字,这本书是家族的荣耀;给每一位老人送去祝寿酒,这是家族的镇宅之宝;再给每一个老人发一个暖心包,从帽子、围巾、手套、袜子,从头管到脚;给每位老人拍一张全家福,因为每一位老人都是一部经典;我们还给每位老人送一部收音机,把上世纪20、30年代的经典老歌录下来给他听。可能年轻人听不懂,但老人听了可以唤醒他的青春活力,唤起他的美好回忆,想起他年轻时的爱情故事,他可能更长寿。
政府要做的工作还有很多,《慈善法》的出台将推动和支持我们努力去落实。虽然世态有时会炎凉,但我们人心必须善良。谢谢大家!
    
郑功成:谢谢徐市长,我觉得他对《慈善法》的理解是非常正确的。《慈善法》规制的就是大慈善,因为它的目的就是促进慈善事业的大发展,所以只要有心行善,不管做哪方面的善事和公益,法律都是要支持和鼓励的。下面有请深圳市民政局的侯伊莎副局长!
    
侯伊莎:今天参加这个会受到了极大的震撼,《慈善法》即将出台,这意味着我国公益慈善事业发展进入到一个全新的阶段,这个阶段的特征和过去不一样,过去主要在于“授人以鱼”,将来有了《慈善法》作为慈善事业的规则,一定会将慈善事业引入“授人以渔”,进入慈善生态良性发展的新阶段。公益慈善的生态环境包括哪些方面呢?国家提出要实施创新、开放、协调、绿色和共享的发展观,我想这几点都涵盖公益慈善的元素,也规范了慈善发展的方向。
改革开放前30年,我国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成绩以后,社会建设提到了议事日程。社会发展在与危机不断较量、挑战下推进,社会治理成为社会建设的主要内容和方向,这必然要引入更多、更强大的公益力量。没有公益力量的加入,社会治理不可能有多元主体,有了多元主体才能实现社会治理的良治。深圳在前段时间经历了“山体滑坡事件”后,最近提出将2016年作为城市管理治理年,道理我想也源自于此。
目前,资本的力量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资本过去人们赋予它很多意识形态、道德以及其他方面的“外衣”,让我们看不清资本的特征。实际资本它就是推动历史发展的一个动力元素,这个动力元素既可以和资本主义结合,也可以和社会主义结合,既可以讲究效率也可以讲究公平,所以,资本在逐步褪掉人为赋予他的外衣之后,功能发生了裂变,它不断在与经济建设、社会建设结合中给慈善事业注入了很大的活力。
社会发展中跨界合作的力量,打破了人们非此即彼的藩篱。跨界融合成为各行各业发展的一个显著特征,这也将为慈善事业发展带来新的元素。我们要创建新的公益慈善生态链必然要兼具这个特征,使得这些元素能够成为新的生态发展中的重要元素。
公益慈善只有与时俱进,随着社会发展而改变它的形态、方式,才永远不会失去它的生命力。因为任何一个社会发展时期,任何一个历史发展阶段,人类发展的终极目标都是为了实现公平正义,都是为了让人们获得幸福。所以,这些永恒的目标为我们公益慈善发展奠定了基础和指明了方向。
中国即将要出台《慈善法》,接下来会有理论研究,应该包括创新政府治理、创新行业组织等相关研究,构建一个能推动公益慈善服务的有力网络。再接下来要通过一些制度的设计,让公益慈善能够跨界合作,跨区域合作。跨界合作我们很容易理解,现在已经做了很多的慈善金融,包括公益信托、社区基金会等等,还有正在创新的网络捐赠服务平台也是跨界合作的良好结果。跨地区就要求我们必须不仅要走出自己的城区、省份,也要走出国门。可喜的是,这几年我们国家的公益慈善事业已经在国际化方面做出了可贵的探索。跨界、跨区合作之后势必会产生新的公益慈善载体和项目,包括公益信托、慈善超市、公益学院、研究机构、社区基金会等,这些载体创新既是公益慈善事业融合发展的结果,也是推进公益慈善事业进一步开拓发展的前提。
比如慈展会,它之所以能够连续举办四届,越来越成为业界有效的运用工具,在于它也是一种新的载体。在这个载体之下,会有资源对接效果,会产生新的项目、新的人群。而且新的项目和人群又使得公益慈善对人才的需求和人才培养能够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另外,由于这些新的理念、法规、载体和人才共同运作和作用下,就必然会产生新的慈善理念,新的慈善习俗,新的慈善规则和新的慈善文化。文化的推进也会成为慈善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恰恰由于文化水平的提高,使得我们可以看到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标杆在哪里。公益慈善文化元素越多、文明度越高,说明我们公益慈善发展得越好。
这个慈善生态链条的打造,是我们地方政府工作人员将来推动落实《慈善法》工作的抓手。我们深圳也在策划设立“慈善公园”,打造一个居于政府和社会组织之间的社会创新类组织。有了这些新的抓手或平台,我们就能够把新型公益慈善生态链构造起来,慈善发展就更能够进入更高的阶段。
慈展会是民政部等相关部门主办的国家级的、综合性、国际化的公益慈善平台。结合以上的这些思路,将来我们会做三方面探索:一是打造公益慈善资源全要素撮合对接的平台。包括资金、项目、人才以及空间、时间资源上的配置,能够让不同组织根据需要找到自己的合作伙伴。二是打造公益慈善全链条的展示平台。结合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生态链条,让大家在慈展会上能把慈善生态链条的各个环节清晰地展示出来,让大家更好地运用好这个平台,更好地推动慈善事业创新发展。三是让慈展会成为全社会共享、共用和共同参与的平台。慈展会不仅该把专业问题通过专业方式、专业人士来共同研讨推动,还要通过跨界合作,挖掘社会各界的慈善资源,让社会公众真正参与慈展会,让慈展会成为共建共享的平台,从而更好地推动慈善事业发展。
    
郑功成:以前我们比较关注深圳在慈善领域的实践和探索,今天跟我们讲的更多的是理念,我非常赞成这种合作精神、共享理念,这是我们慈善事业发展所需要的。所以它不仅要指导我们法规和政策,还要融入法规和政策中间改善当前社会氛围,形成有利于慈善事业繁荣的文化和环境,这一点是至关重要的,我非常赞成。
最后一位是成都市慈善事业发展办公室的荣道清主任,请发表您的看法。
    
荣道清:谢谢主办方给了我三次连续三年在慈善年会上上台的机会,2013年我获得了“年度慈善推动者”荣誉,2014年我带领的成都公益慈善联合会团队也获得了这个奖。今天再次给我这个机会,让我分享作为基层慈善工作者是怎么想的、怎么做的,还有我们成都市慈善事业取得了怎样的成效。
我是2013年4月份调到慈善办来任主任,同时担任成都市慈善总会秘书长,因此我一方面代表政府配合民政局,在推动慈善事业发展方面做一些工作;另一方面慈善总会日常工作也是我负责。我们作为代表政府的慈善机构如果仅仅把眼光放在机构自身发展上是不够的。我们该怎样引领这座城市的慈善事业发展?我经常和团队说,整个城市如果有爱心的人多了,有善心的人多了,不愁别人不给我们捐款,我们要大力推动城市慈善事业发展。
慈善事业发展办公室作为政府机构,在推进慈善事业发展上主要做了以下工作:第一是推动地方政府慈善政策的完善;第二推动慈善机制和体系的建立;第三推动慈善文化的传播以及慈善生态环境的改善;第四推动理论政策研究,同时加强成都市慈善人才队伍建设。这些方面都是慈善事业发展办公室牵头,然后我们带领一些平台机构再做一些推进。慈善总会是公募平台,我们要把公募平台运用好。推进这座城市慈善事业发展我们主要有两个举措,第一个是在募款前端的举措,在2013年下半年我们就开放公募权,降低建立慈善基金的门槛,让我们的公益组织、个人都有机会在慈善总会建立基金。当年我去的时候只有20多只基金,现在已经有300多只,有专项基金还有冠名基金。公募权不是我们慈善总会的私有资产,我们应该拿出来带领我们的小伙伴和企业一起来做,这样发挥我们平台型机构的作用。2013年我们还不知道这样做对不对,但在《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出台之后我们心里有数了,我们作为平台型的机构应该这样做。另一个举措就是在后端募了钱以后,凡是服务类项目,2013年开始都通过项目招标方式,由专业社会组织来承接。这样我们的服务质量会得到提升,项目会运作得更好。
2014年,我们又组建了一个成都公益慈善联合会,我出任理事长,同时也是云公益发展促进会副会长。我们几个平台在同时推进,带动这座城市的慈善事业发展。这里有几组数据可以做一个说明:2014年中国慈善论坛上,成都市城市慈善排名从第75位上升到了第12位,从五星慈善城市上升到了七星慈善城市;另据统计,2013年以前的成都慈善总会资金与物资捐赠总额折合每年大约6到7千万,其中资金不到2千万;而到了2015年,成都市慈善总会获得资金和物资的捐赠量达到了1.5个亿,其中资金就达到了6千多万。由此可见,通过这一系列工作,成都的慈善事业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我们慈善事业发展办公室从2009年成立到现在,这几年代表政府做了很多推进工作。《慈善法》即将出台了,这是我们作为基层慈善工作者所期盼的。我们相信《慈善法》出台以后,对推动全社会慈善事业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我们相信借助这个契机,成都市慈善事业会迎来更大的发展,也期待更多领导,更多专家到成都来进行调研,来指导我们工作,进一步推动我们慈善事业发展工作。
     
郑功成:谢谢荣道清主任为我们介绍了成都慈善事业的实践以及对《慈善法》的需求,《慈善法》的制订是中国慈善事业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这部法律是将开启中国的善时代。《慈善法》的制订标志着我们推开了慈善事业发展的黄金年代的大门,我们对中国的慈善事业发展充满了信心。因为我们国家不乏慈善资源,也不乏优良传统,如果有更良好的法治环境,慈善事业一定会得到全面快速地发展。谢谢大家!